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交通局 时间:2019-01-03 09:23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以及《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晋政办2018300)文件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并同时在晋安区交通局政务公开栏及晋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鼓楼区福新路琼河巷3号,邮编:350014,电话:83634674),电子邮箱:(fzjajtj@163.com)。

  一、概述

  根据晋安交通工作实际,结合《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晋政办〔2018〕300号),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8年我局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全员动员制作信息,进一步强调信息的时效性。根据工作分工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人员配置情况。2018年,信息内容审核谨慎严格,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措施,在落实和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按照《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晋政办〔2018〕1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2018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领导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日常工作,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七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我局重新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各职能科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主动对接市交通部门取消、下放、调整的权责清单,结合晋安交通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晋安区交通局权责清单》,并在晋安政府网上社会公开。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已按要求制定《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晋交〔2018〕41号)和《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关于印发2018“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榕晋交〔2018〕42号)。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名录库、2018年晋安区交通局“双随机一公开”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等。2018年,我局开展随机抽查9次,均已在“信用晋安”中公开。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的规定,认真编制《2017年度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部门决算说明》和《2018年度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部门预算说明》。扎实做好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水平。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及时做好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2018年,我局未有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增强舆情应对意识,2018年未发生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平台的沟通交流,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5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2018年,我局持续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共21项,其中“一趟不用跑”8项,“最多跑一趟”13项。

  (6)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2018年,我局未有涉及相关工作。

  (7)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按照区数字办及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我局及时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现已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指南事项,共21项。

  8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018年,我局持续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融于平时、贯穿全年的日常性工作当中。及时在“福州晋安”政务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内容。严格把控信息制作安全质量,由制作科室负责人初核、局党政办保密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批、局主要领导核准发布等审核流程。

  (9)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018年,我局未有相关工作。

  (10)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我局向社会公开的12345热线电话为:0591-836346740591-83642244。

  (1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我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不断强化领导,规范运作,加强监督,推动晋安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晋安交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由制作科室负责人初核、局党政办保密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批,局主要领导核准才予以发布。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融于平时、贯穿全年的日常性工作。我局根据工作分工和人事变动,及时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名单,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执行好《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等规章制度;现有专职人员1名,并发动全员参与撰写信息,均已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议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以共同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发动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扩展信息来源。以“服务中心工作,展现交通特色”为目标,充分挖掘信息来源,增强信息采集时效性,通过“晒实绩、比成效”全员撰写信息活动,充分调动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了“人人都是信息员”的工作格局,将宣传信息制作工作纳入日常一线干部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件。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历年累计497件。

  (二)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部门工作动态、行政许可的事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财政收支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预决算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一是政府网站;二是机关内部政务公开栏;三是报送区档案馆。

  (四)2018年我局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数量为0。

  2018年我局回应社会关切总计3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18年未有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历年未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8年及历年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历年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未能很好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及时公开晋安交通各类动态信息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制作水平,贴近群众、贴近民生、服务群众生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局2018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5

49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5

49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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