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福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三、变更事项(含新设教学点)与《福州市培训机构分支教学点设置管理规定》,2019年10月17日有2家培训机构在我区依法取得设置2个分支教学点许可,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变更审批单位进行监督。
序号 |
受理事项 |
单位名称 |
地址 |
办理时间 |
分支点负责人 |
办学许可证号 |
许可批文及文号 |
1 |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审批(含分支教学点) |
福州金舞艺术培训中心(晋安区稻田小镇分支教学点)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南平路金城9.8时尚创意园A3#二层 |
2019.10.17 |
郭文晶 |
教民135010270001531号 |
榕晋教审【2019】021号 |
2. |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审批(含分支教学点) |
福州市鼓楼区新东方培训学校(塔头二区分支教学点) |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塔头路3号山明水秀大厦3层01店面 |
2019.10.17 |
范丹霞 |
教民135010270000670号 |
榕晋教审【2019】022号 |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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