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4-3000-2021-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1-03-23
  • 标    题: 晋安区设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审批许可公示
  • 发文字号: 福州市晋安区连潘九色鹿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2021-03-24
  • 有 效 性: 有效
晋安区设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审批许可公示
福州市晋安区连潘九色鹿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时间:2021-03-24 09: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第二章第十至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9号))第三章第十一到十八条; 《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 (教发[2016]19号) 第二章设立审批 第三章分类登记;《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 教发[2016]20号)第二章学校设立;《福建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闽教发〔2019〕7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闽教发[2019]57号),2021年3月23日我区有1家民办培训机构依法取得《设立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审批》,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取得民办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单位进行监督。

序号

受理事项

单位名称

地址

办理时间

法定代表人

办学许可证号

许可批文及文号

1.

设立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审批

福州市晋安区连潘九色鹿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福州晋安区象园街道国货东路331号英泰商业中心5#楼01.02.03店面

2021.03.23

苏泳宏

教民135011170002049号

榕晋教审【2021】004号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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