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1800-2020-0020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11-25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区级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343 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区级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榕晋民〔2020〕343 号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时间:2020-11-25 16:23

日溪乡、寿山乡财政所、民政办:

  根据《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和福州市财政局民政局老区办《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扶持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0〕90号)文件精神,经报区政府同意(林批转2604号)。现下达市、区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70万元(详见附表),其中20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0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请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单位,并根据省、市革命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抓好项目落实和督促检查并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不得随意改变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对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财政扶贫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1、2020年晋安区老区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2、市级扶持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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