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3000-2020-0009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3-31
  • 标    题: 关于印发《晋安区民政局2020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108号
  • 发布日期: 2020-04-0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晋安区民政局2020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榕晋民〔2020〕108号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时间:2020-04-01 14:43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清明祭扫期间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我局制定了《晋安区民政局2020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331


晋安区民政局2020年清明节群众祭扫

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0年清明节既是广大市民群众拜祭祖先、缅怀古人的传统节日,也是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期。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障我区清明节祭扫活动顺利进行,确保祭扫群众的健康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国务院、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巩固拓展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护成果,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确保实现平安清明、文明清明。

二、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群众扫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长:  勇(区民政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副组长:  琳(区民政局副局长)

          平(区民政局副局长)

        吴礼荣(区民政局三级主任科员)

江才团(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协助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员:林丽锋(办公室主任)

        黄云铭(地名办主任)

          锋(社会福利中心负责人)

洪永锋(社会救助科科长)

          颖(社会服务科科长)

          琳(财务科科长)

叶鸿琳(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科副科长)

各成员根据任务需要,接受领导小组的委派,参与组织、指挥、协调,或前往事发地靠前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科,负责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工作,由吴礼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街道)民政局可参照成立清明节群众扫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三、处置方案

现场突发交通拥堵、群体纠纷、疫情、火灾等突发事件时,各殡葬服务机构现场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并向在殡葬服务机构驻扎的民政工作人员报告,由民政工作人员向区民政局清明节群众扫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如下方案进行处置。

(一)现场第一时间处置完毕。办公室向领导小组通报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处理过程,并记录在案;

(二)现场无法处置。由副组长带领有关工作人员赶赴事件发生地区,根据事件类型做教育、疏导、化解、协调或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稳定现场局势;

(三)仅靠民政部门无法妥善处理。由组长出面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处置。

(四)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先行组织安排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应请示区民政局研究予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处置原则

1、抓细抓实,严格管控,慎终如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2、以人为本,体现便民、利民、殡葬为民的服务宗旨,确保祭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4、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快速处置。

5、把握重点区域:福州三山陵园、莲花峰万寿园、圣泉陵园。

6、确定祭扫高峰时段:4月4、5、6日和4月11、12日。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值守值班。清明祭扫高峰日,领导小组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小组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清明期间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要深入各辖区内重点祭祀场所检查文明安全祭扫工作,确保开放祭扫的陵园有民政工作人员值守。

(二)健全各项机制。领导小组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及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做好后勤保障。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及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场所的防护措施;设立专门的隔离区;应急器材、消杀物资、经费落实到位;各种勤务车辆(消防、救护)、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要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组织消防演习和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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