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1800-2020-0013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5-27
  • 标    题: 关于划拨2020年第4期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198号
  • 发布日期: 2020-05-2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划拨2020年第4期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榕晋民〔2020〕198号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0-05-28 11:05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4期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0]66号)精神, 2020年4月份符合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革命五老、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每人发放价格补贴200元。现划拨2020年第4期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革命五老、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联动机制市级补助资金276400元(详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个人帐户。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5月2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