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0-0016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7-06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0年第5批新增城市低保金和第4批新增农村低保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236号
- 发布日期: 2020-07-07
- 有 效 性: 有效
有关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按照上级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各级业务部门的调查核实并报区政府领导审批(林批转1700号),符合条件并纳入第5批新增城市低保的有17户26人,月发放金额12410元(含80周岁高龄补贴100元),2020年6-12月发放金额8.687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符合条件并纳入第4批新增农村低保的有14户19人,月发放金额9171元,2020年6-12月发放金额6.4197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现下达以上经费共计15.1067万元,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保障金由区民政局按月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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