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1-0002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02-04
  • 标    题: 关于下达晋安区2021年“两节”期间困难社区干部慰问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1〕41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晋安区2021年“两节”期间困难社区干部慰问金的通知
榕晋民〔2021〕41号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时间:2021-02-05 15:22

为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推进社会和谐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两节”期间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榕晋委办[2021]2号)要求,春节前将开展慰问困难社区干部活动。困难社区干部12人,每人慰问金1000元,共需慰问金1.2万元。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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