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1-0014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09-29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1年7-9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经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1〕194 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1年7-9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经费的通知
榕晋民〔2021〕194 号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时间:2021-09-29 11:34

鼓山、新店、岳峰、茶园、王庄、象园、宦溪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省财政厅、省老龄办下发的《关于提高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标准的通知》(闽老龄办〔2008〕15号)、《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的通知》(榕晋政办〔2014〕114号)的文件精神,区民政局认真落实此项惠及民生的工作,经过复核,全区共有27位老人符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条件,现下达2021年7-9月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区级经费1.56万元(详见附表)。此项经费功能分类科目列“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专款专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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