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3000-2021-0016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11-02
  • 标    题: 关于新增第五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1〕216 号
  • 发布日期: 2021-11-0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新增第五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通知
榕晋民〔2021〕216 号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时间:2021-11-02 09:36

宦溪镇民政办:

根据《福州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榕民20201号)文件精神,经核实确认,从2021年11月起新增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享受低保),新增的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2113元(详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 2081001-儿童福利 ”,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资金从减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初多拨的经费中支出。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支付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