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来源:区民政局 时间:2016-09-12 12:36

2016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府数字办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运作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深化改革,服务发展推进公开

(一)切实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推进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公开,及时根据变动情况动态更新,切实维护两个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我局共承接省、市民政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5项,省、市民政部门取消的事项共5项,共有前置审批事项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0项,均及时公开。强化对民政系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全年共充实完善5项办事指南。

(二)推进民政监管执法和政务服务公开透明。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监管力度,制定并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依法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及时更新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进一步完善咨询投诉渠道,保证查询有据、投诉有门、监管有力,推进务服务公开透明。

二、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重度残疾人救助、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老区建设、老年人生活补助、居家养老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今年我局先后发文下达了低保人员困难补助金、医疗救助资金、两节慰问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低保对象高龄补贴、百岁老人营养补贴、农村幸福院项目补助资金、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维护补助资金、重度残疾人救助金、老区建设扶持资金、居家养老补助金等共计21项资金,均在发文后一周内于部门公开网站予以公开。

(二)着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社会组织审批动态,在局子网站下设置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专栏,每季度及时公开全区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年检等有关信息。同时,指导督促慈善类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包括扶贫捐赠信息在内的慈善信息,不断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围绕助力政府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二)围绕年度民政工作重点工作落实公开。围绕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公开减灾救灾和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业发展、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优抚安置、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民政法制建设等方面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三)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我局预算决算工作,并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今年我局及时公开了晋安区民政局、晋安区老龄办2016年部门预算。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决策及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的解读工作,解读内容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媒体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民政部门的工作。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民政有关重要政务舆情和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按照《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凡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开。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办理依申请公开,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涉及民政工作的相关政府信息,做到答复合法、合规、及时、到位,增强答复的规范性,努力提高答复水平,避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的发生,引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正确行使申请权。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集中对民政领域的信息动态进行公开,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进一步完善搜索查询功能及互动渠道,完善网上信访、信息公开、资讯查询的无障碍通道,加强咨询、热线电话管理,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

    (三)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定期向分管政务公开领导汇报相关工作,召开研究部署会议及总结会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及时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培训,将“三严三实”精神落实到政务公开工作中去。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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