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晋政办〔2016〕143号)的要求,由福州市晋安区农林水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晋安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的年度报告子栏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农林水局办公室信息办联系(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1号楼4层;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40440;传真:0591-83647963)。
一、概述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晋安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晋政办〔2016〕64号)的有关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局以对全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区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府办的指导下,全年继续踏实稳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网上公开工作,并及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档案馆。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做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1.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新获取和制作的关于农业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如各类农业资金补贴情况。密切关注涉及农业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相关信息公开。集中公开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的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承办部门、依据、受理条件、收费标准、法定期限、监督电话。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审批项目我局依法全面公开审批流程,并全面公开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所需的全部材料清单。同时加强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
3.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加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推进相关财政信息公开。我局在财政部门批准(批复)预决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并按照上级要求,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开了我局今年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我局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5.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制定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6.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队伍建设
依法切实履行公开职责,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从源头上使相关人员态度上重视。我局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
(三) 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根据《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根据《条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及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工作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各种渠道,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农业生产决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决策实施和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加大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国家、省、市人民政府的农业生产部署能贯彻落实到位。积极选送具体经办人员参加有关培训学习,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广泛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规化和制度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四)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我局继续完善制度,做好基础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救济、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继续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等基础工作;配合区政务信息网的建设,及时跟进搞好我局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区政府办《指南》和《目录》的要求编制我局政府信息。积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局各科室共同参与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把信息公开内容上传至网站上,以供公众查阅,与此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等已有公开载体,及时公开最新的政府信息,方便社会群众了解掌握信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前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发布重要的政府信息,要做好信息发布前后的解读、说明工作,做好对公众关切问题的回应工作。
(五)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在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开,同时在本局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含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截至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工作动态、机构设置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在晋安区政府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我局还专门在局办公地点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的政府信息。同时及时向区档案局报送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方便群众在档案馆进行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未产生政策类文件,解读数量为0。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处置涉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办理12345热线的咨询和投诉件的办理,指定专人负责,对反映的问题,认真及时回复群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016年共受理各类涉农诉求件共119件,逐件进行信访调查核实,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本局受理申请的数量(含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2016年度我局暂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历年累计数量为1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暂无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历年已答复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暂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2016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次,历年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有关农业、农村、林业、渔业、水利等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目前暂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1 | 15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1 | 15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1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福州市晋安区农林水局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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