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1-14 11: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依托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ja.gov.cn/)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晋安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8层,电话:0591—8364044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为0,历年累计365条。

  2.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公开目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20年我局共收到并回复12345投诉件249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1.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收到3件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收到5件信息公开申请。

  2.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共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件3件,主要受理方式为书面信函申请。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晋安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做好信息的保密与审查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晋安区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对政务信息进行逐项梳理、细化、分类,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按照“谁申请、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并做好登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晋安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政务信息公开前先交由各科室负责人把关内容,然后再交由分管及主要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和签发,最后由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发布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六)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单位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职能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局的权力配置情况。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我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以权力公开为导向,力求实现权力运行过程的全公开和全透明,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我局全面梳理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并动态更新,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我局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等媒体,围绕“六稳六保”工作,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政策的制定、解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政策措施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入驻128个事项,按照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求,进一步缩减材料、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平均材料数压缩到5.1个,即办件事项65项,超过50%,“一趟不用跑”占比95%,基本实现了足不出户办理,极大方便了群众和企业。

  6.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要求,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在确保法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到位的同时,针对法定不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20〕132号),已梳理完成2个重点领域涉及29个事项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有变动,专业知识薄弱,对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方式尚未了解透彻。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有效推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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