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http://www.fzja.gov.cn)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04号,邮编:350013,电话:0591-87539785,电子邮箱jaqg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信息公开的数量: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为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0条。
2.主动信息公开的类别: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行政许可类、应急管理类等。
3.主动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公开目录、工作动态等模块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和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等公开力度。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21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7件。主要受理方式为书面信函申请,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1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已答复2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2件,“同意公开”的0件、“部分公开”的0件、“不予公开”的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息”的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0件。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调整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分工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审核职责。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内设机构配备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机构人员配置,从而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加强权威政府信息发布,为公众提供在线办事服务指引,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的平台,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公开内容,细化责任分工,强化保密意识。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职责,严格审查公开的内容、时机和方式。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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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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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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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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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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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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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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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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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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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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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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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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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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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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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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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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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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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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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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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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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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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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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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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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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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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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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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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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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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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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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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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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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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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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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二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组织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21〕53号)文件精神,依照《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晋政办〔2021〕106号)文件,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进行安排实施,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历史计划,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2、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知识产权质押方式。与中国农业银行晋安支行合作,创新知识产权质押方案,将以往质押需提供纳税证明,银行流水、房产证明等多种证明资质材料简化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及专利授权证书,该项创新方案目前已结束灰度测试阶段,有望年底推向市场。该项质押贷款的推出,不仅可以很好的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效缓解初创企业的资金压力,还能更好的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
全面推进质量工作,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一是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通过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以知识产权、品牌培育、质量培训等为延伸,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根据“一站式”服务工作要求,拟将晋安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窗口增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以区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辐射各分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检验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标准化建设、认证认可、设备检验等方面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全方位、全链条质量基础服务。二是推进“闽质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应用。积极动员辖区企业辖区入驻“闽质通”平台,共推动4家企业注册,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创新需求。
强化维权体系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推广使用全国12315平台“热线办理进度查询”功能。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方便群众获取热线投诉举报的办理进度,并对投诉办理情况及涉及企业进行评价。二是进一步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提升消费满意度的重要着力点,做实做细辖区无理由退货承诺参创主体培育,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振广大市民消费信心。今年,我局消保中心已引导福州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加入“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三是明确发展目标,推动ODR企业高质量增长。进一步强化对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视程度,结合晋安区现有市场主体发展情况,选取消费维权意识强的大型连锁企业以及投诉纠纷集中企业等作为ODR企业重点发展对象。今年以来引导福州鑫海旭贸易有限公司和福州天盟数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成为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ODR企业)。
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突出关注社会民生。印发并公开《晋安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榕晋市场监管〔2021〕10号)、《晋安区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晋市场监管〔2021〕42号)、《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榕晋市场监管〔2021〕66号)等工作方案,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2)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通过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承担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任务,印发《关于提供2021年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的函》,牵头完成全区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阶段性清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一是明确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将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通过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在采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文书中,要对证据采信、依据选择和自由裁量三个方面予以重点说明,推行说理式执法。三是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行政处罚案件均要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示。
持续加强“双公示”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在福州市社会公用信息系统自动对接上传“双公示”数据141891条。强化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为抓手,强化信用约束监管。按照“宽进、严管、重罚”的要求,对日常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并对社会公示。今年以来,共列入异常名录企业3664户次,移出异常名录企业1195户次;标注异常个体工商户3837户次,取消标注异常个体工商户253户次;现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24户次,切实落实信用约束制度。清理并筛选出晋安区市场监管系统登记的两年以上未年报且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名单和未纳税企业立案666家。
3、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4、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围绕精准防控、冷链物流、食品药品监管等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公众提高认识,落实“e福州”全民核酸检测预登记,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1、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1)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及统筹抓好“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工作和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三个晋安”主攻方向,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
(2)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明确解读责任,落实解读机制,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
2、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畅通政策咨询渠道,用好“政企直通车”“12345热线”等平台,积极解答企业、群众的咨询。运用动画、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3、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重点关注涉及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主动释疑解惑、避免误解误传。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及时更新本机关网站行政法规文本。 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梳理本机关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有效解决底数不清问题。
2、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对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应完成规范化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持续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积极开展线下专区建设,在办公楼大厅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策查询、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1、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
2、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跟踪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履行部门职责,督促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及时跟踪本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优化公共服务。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跟踪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修订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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