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1-01-11 1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晋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ja.gov.cn/xjwz/zwgk/)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专栏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茶会路18号;电话:87300082;电子邮箱:jaqtyjr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历年累计5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规范性文件、其他主动公开信息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设立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二是通过“福州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福州市晋安区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局2020年根据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政策、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优抚对象申请政策,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12345平台等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全年共受理16条。对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对存在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20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数为0。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无不予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坚持将退役军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全面公开办事流程,提高社会公众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知晓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政府网站和12345平台,优化服务。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信息报送和提升信息质量,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约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约束机制,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随时反馈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及时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局按照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要求,全面梳理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按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我局坚持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主动对接各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以用权公开为导向,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统一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并动态更新。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工作。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围绕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有效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5.优化政务服务。我局下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不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规范服务行为、通过“一站式”“窗口式”的综合服务,使服务工作更加规范、便捷高效,让退役军人找到“家”的感觉。

  6.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利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主动公开信息。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有序推进,积极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是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区公开要求,围绕退役军人重要事务,全面主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服务,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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