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区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供本报告的电子版下载(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fzja.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1-83825332。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20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7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0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4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区政府办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办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各类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今年共解读本级政府及本办政策文件22篇。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20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在线访谈栏目邀请了区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10期在线访谈,开展网上调查24项,民意征集24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20年度我区区政府及政府办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9件,主要受理方式是网上申请22件、信函申请数17件;历年累计319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0年受理的39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按时答复,其中“告知补正数”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数”1件,“同意公开”的2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拟上网公开政府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各环节流程。
(四)平台建设方面
1、做好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利用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现有政务服务大厅资源,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在中心一层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配备2台专用电脑,提供政务公开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等服务,并配置专门人员,为群众办事及获取政务公开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区档案馆在信息公开查询专区设立明显标识,方便群众查询。
2、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改造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努力将区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优秀的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府网站日常巡检与季度检查相结合的监测机制,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协助部门进行整改。将网站日常监测和年底网站绩效评估有机结合。加强政务新媒体开设、运营、注销管理工作,印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做好内容更新保障工作。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办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评议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使用电子化手段加强对各信息公开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我办还印发了《福州市晋安区2020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度区对乡镇(街道)及区直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体系,细化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以考核为抓手,促进各信息公开单位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办根据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我办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权责清单栏目及时更新最新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职能等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我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权力运行栏目,要求各单位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同时以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为抓手,牵头梳理各重点领域单位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标准目录。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我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区政府网站开设“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栏目,公开有关政策文件。同时在政策解读栏目做好文件解读工作,今年共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策解读22条,回应社会关切。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栏目,同时在医疗卫生栏目及时公开有关疫情防控信息。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单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为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我办印发了《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晋政办〔2020〕127号)和《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20〕132号),成立工作专门领导小组,安排专门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负责两化工作,同时明确涉及政务公开26个重点领域部门工作职责。梳理完成26个重点领域涉及908个事项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两化专栏予以公开,并按照新标准重新升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9 |
9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8 |
1 |
0 |
0 |
0 |
0 |
3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38 |
1 |
0 |
0 |
0 |
0 |
3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一定程度的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元化,解读形式较单一;政务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创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推动政策解读工作出新出彩,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选取与群众关心的重要政策文件,多角度、全方位、多形式、及时有效宣传解释政策,扩大政策影响。二是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我办收到和处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聚焦申请内容集中的领域,梳理群众申请较多的文件内容,加强相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渠道。三是进一步加强我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管理和宣传推广工作,着力将我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打造成为可读性强、传播范围广、影响力大的政务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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