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22-0100-2024-0001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01-31
  • 标    题: 晋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福州杨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发文字号: 榕晋征预公告〔2024〕1号
  • 发布日期: 2024-01-31
  • 有 效 性: 有效
晋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福州杨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榕晋征预公告〔2024〕1号
来源: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01-31 14:58

  晋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福州市晋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州杨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1.选址面积:1.1878公顷。

  2.拟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选址位置示意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店镇泉头村、涧田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福州杨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0日由新店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新店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2.本公告在本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3.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项目范围内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补偿登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征地前期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附:选址位置示意图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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