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j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栏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邮编:350011;电话:0591-87323068,传真:87323068,电子邮箱:a87323068@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贯彻《条例》、《实施办法》和上级部门的总要求及保密审查相关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互联网+”渠道,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主动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通过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栏发布各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信息6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信息4条,其他信息2条。此外,我局在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做好了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健全财政经费机制。历年累计公开条数9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报批制度,把好主动公开关,坚决做到关口前移,对不利于社会安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本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其他信息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形式主要有:一是依托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栏;二是依托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进行群众诉求的反馈;三是建立局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局还未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通过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回复群众372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20年度,线上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6份,线下申请公开1份,历年累计30份,主要是以书面形式邮寄我局。其中,主要涉及的是 “征地补偿公告、征地告知书”、规划等内容。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我局每天定期上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进行核实查看,将对收到的公开申请及时、依规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度,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全面深入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及时上报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解读
(1)主要领导为“第一解读人”,围绕2020年中心、重点工作,通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进行重要政策、重点工作等的宣传解读;同时,利用LED宣传显示屏、各所(站)宣传条幅,做好覆盖工作。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利用会议、传统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将自然资源政策传递给群众和企业,特别是针对今年重点开展的九峰村、前洋村试点、村庄规划、地籍房屋调查及国土三调等,积极做好引导。
2、促进自然资源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通过结合“走街串巷”“四下基层”,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前往乡镇、村及企业听取群众意见,梳理并上会研究,主动公布决策草案、依据,听取意见,完善民主科学性。
(2)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相关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开。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对于行政处罚及相关执法内容的实施方案、处置结果进行信息公开。
(4)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结合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对于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进行清理、梳理并公示公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结合综治诚信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监督监管。
(5)加快办事大厅线下线上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加快线下线上融合,根据区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求,动态管理网上办事指南,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对照政策及时更新栏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做好关于政府网站安全保障相关机制的落实,每年进行单位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及安全自查,建立计算机、网络及安全台账。
2、推进政府新媒体有序发展
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落实经办、科所长、办公室文秘、办公室机要、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的多层审核制度,把好内容、导向关。日常,动态维护管理好“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外,按季度及时完成“福建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的填报。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要求,及时进行查缺补漏,更细致地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更严肃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明确1名工作人员兼职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断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根据机构改革后原国土、规划、林业等“三定”方案职能,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对权责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进行梳理并公开。
2、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要求,针对全年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针对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3、做好“六稳”、落实“六保”。针对涉及我局的“三创园改造提升”等工作,加大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4、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指导,结合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五级十五同的办理要求,在省网发布国土、规划、林业审批事项。摸清底数,梳理办理流程,熟悉审查要点,精简申报材料,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在审批工作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实。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服务模式,借助“互联网+”,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创新监管方式,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5、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确保涉及我局的重大项目征迁、人事及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反馈时限及设立台账,全面提升群众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20〕132号),我局成立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针对信息管理、发布、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重新进行了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针对“三创园提升改造”进行企业答疑及群众回应;2020年,已梳理完成3个重点领域涉及15个事项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化专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9 |
+13 |
9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11 |
5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9 |
-9 |
4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3575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1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1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1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2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经今年机构改革隶转至晋安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衔接稍有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操作流程及方式方法还不够熟悉;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总量还不够高。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立整立改,一是积极对接区政府办信息科,通过建立账号、上传公开信息,做好在晋安区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行政审批科、综合执法科、用途转用科具体负责行政许可、处罚、依申请公开等事项;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报送,每月收集公开事项,及时定期报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