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晋安区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实施方案
来源:晋安区司法局 时间:2018-07-17 15:58

   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政务公开实效,根据榕晋政办〔2018〕153号《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晋安区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改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公开效率;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二)基本要求

按照区政府安排部署,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分解任务,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相关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

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区编办开展本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更新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填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公开。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制定并公布本辖区、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牵头部门:律公科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18〕133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解读人”,通过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牵头部门:法宣科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积极稳妥做好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牵头部门:法宣科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3)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部门、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牵头部门:政治处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政务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

牵头部门:律公科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科、办公室、公证处、法援中心、148中心、调解中心、医调中心

(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

牵头部门:律公科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科、公证处、法援中心

(3)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

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确保100%及时回复。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牵头部门:律公科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科、公证处、法援中心

(2)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牵头部门:律公科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科、公证处、法援中心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深化“放管服”改革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牵头部门:律公科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科、公证处、法援中心

(2)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牵头部门:律公科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科、公证处、法援中心

(3)推动信息同源管理

推动区、乡镇(街)两级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省网上办事大厅、市行政审批系统、政务APP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

牵头部门:律公科    责任部门: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公证处

(4)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牵头部门:律公科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科、公证处、法援中心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建立健全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2) 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

根据区数字办要求,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依法依规加快向企业和公民开放相关数据。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牵头部门:法宣科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牵头部门:法宣科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3、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12345热线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加大支持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力度,协调配合区智慧办做好专线电话整合工作。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2)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法宣科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2018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清单,清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年底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清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科(处、室)所

4、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1)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行业主管科室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要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部门:律公科    责任部门:公证处、区属律师事务所

    (2)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

    有关科室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

    牵头部门:律公科    责任部门:公证处、区属律师事务所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按照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要求,局机关明确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牵头落实日常公开并适时督促、审核,本区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努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落实”。

   (二)分解责任,逐项落实

根据《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各科所要按照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公开按要求落实到位。

(三)统筹指导,考核评价

牵头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明确相关部门负责落实的事项,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提出工作措施,做到有研究部署,有安排落实,有自查整改,有考核评价。

   (四)严格审核,总结提升

    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对上网信息发布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上网信息安全。认真总结信息公开中的经验和做法,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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