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晋安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zj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司法局专栏查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安区福马路241号,邮编:350011,电话:83211632,电子邮箱:one705@126.com),传真号码:0591—83640515。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上级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1年,我局主要采取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公开目录、局机关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主要公开内容涉及政府机构职能类信息、人事信息、财政资金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及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数量。2021年,通过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历年累计395条。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栏发布财政收支决算信息3条、财政预算说明2条、“三公经费”12条。
2、主动公开类别。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主要类别为工作动态117条、机构概述4条、专题专栏9条、行政执法公示1条。
3、主动公开形式。一是依托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二是“法治晋安”微信公众号等“两微一端”平台;三是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四是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五是局机关内部公开栏;六是报送区档案馆,供公众查阅。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回应社会关切40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新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件,历年累计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根据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业务内容,制定各口应急预案,增强回应针对性。二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丰富解读形式。2021年,运用“法治晋安”微博、微信公众号刊载、转载信息835条。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一是加强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二是制定并公布本辖区、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抽查结果,提高监管效能。2021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次。三是持续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及时答复。2021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共受理咨询件503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指定专人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信息分类方式、发布格式和展示形式,做到结构清晰、查询方便、更新及时。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坚持政务信息公开与司法行政业务两手抓,班子会议听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平稳有序开展。二是及时更新办公地址电话等监督举报途径,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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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度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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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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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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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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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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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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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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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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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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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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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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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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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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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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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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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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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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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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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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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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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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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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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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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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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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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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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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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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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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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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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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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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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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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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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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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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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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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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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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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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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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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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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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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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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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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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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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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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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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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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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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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尚未真正成为局机关各科室的自觉行动,科室之间及时有效沟通工作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不够,群众的知晓率有待提高。我局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人员和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公开。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依托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在线访谈”、“网上调查”等栏目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通过信息公开栏、“法治晋安”等“两微一端”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公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配合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并公布本辖区、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对区属律所、晋安公证处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置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区政府门户网站及“信用晋安”网站公开,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
二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配合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公开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根据区政府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相关信息以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
三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发布作用,大力开展疫苗科普等推文,2021年,“法治晋安”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疫情防控”法律知识46篇。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依据权责清单,我局共有13个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公证管理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12个事项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在晋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分中心”,入驻“对公民法律援助的审批”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合署办公,2021年,12348热线平台提供法律咨询5896件,中心接待现场法律咨询1534件。
二是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调查”栏目,发布《我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调查问卷》,向社会大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我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晋安普法”专栏、“法治晋安”微信公众号、微博及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法治宣传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相关信息报道严格按照《晋安区司法局“两微一端”发布管理制度》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晋安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报道信息发布的通知》等信息发布公开审核机制发布,确保信息内容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并健康积极向上。
二是持续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我局按照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指标要求,做好省网上办事大厅五级十五同目录绑定和办事指南发布工作,办事指南发布质量和准确度情况均已达标。积极开展线下专区建设,晋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导办台、饮水机、休息桌椅等便民设施,提供打印、复印等便民服务。晋安公证处窗口推行全年“周末无休服务制”,设立咨询、受理窗口,每天由一名公证员值班,做好窗口流量管理和现场申办引导,减少群众等待时间,为80岁以上的老人和军人和涉企公证设立绿色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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