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审计局 时间:2022-01-07 09: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福州市晋安区审计局提供本报告的电子版下载(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地址: http://www.fzja.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福州市晋安区审计局,电话:0591-83639314。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晋安区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今年主动公开信息8条(历年累计6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其他主动公开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福州晋安”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止2021年底,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历年累计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监督检查等,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晋安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做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审计职能等信息的更新发布。利用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等门户网站,发表审计工作动态信息,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五)加强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并定期将公开信息报送区档案馆供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晋安区审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一是因人员调整,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发布量有所提升,但单位学习、活动信息居多,审计项目开展信息偏少。今后,将进一步提高审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好信息及时更新和公开工作;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审计业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晋政办〔2021〕106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本单位承担的政务公开要点工作。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认真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财政资金专栏公开晋安区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2021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使用等财政资金情况。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加强“12345热线”平台管理,把平台作为审计工作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纽带,指定专人负责处理群众咨询、建设投诉等诉求件的回复工作,截至目前,未收到群众诉求件。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更新本单位规范性文件,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自觉受公众监督,在“行政执法公示栏目”“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栏目上传审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及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内容。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做到审前纪律明示,向被审计单位公示审计项目及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等。

  2.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加强新媒体运营管理,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职责,定期清理排查私自开通的新媒体账号,严格执行晋安区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制度。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1.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2021年晋安区审计局所有公开信息均为主动公开,未收到个人、组织、企业等依申请公开事项。

  2.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在对外主动公开信息执行保密保密及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坚持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3.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完成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上传晋到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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