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13-3000-2021-0008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1-08-06
  • 标    题: 福州市晋安区第四批公开选聘环卫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 发文字号: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1-08-0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晋安区第四批公开选聘环卫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
来源:晋安区城管局 时间:2021-08-06 16:46

  为大力推进环卫编外人员改革,适应环卫管理工作新要求,规范队伍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整体素质,提高环卫工作水平,推动城乡管理精细化,福州市晋安区环境卫生中心拟公开选聘环卫管理工作人员5名,现将选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选聘组织机构

  成立福州市晋安区环境卫生中心公开选聘环卫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环卫管理人员选聘工作。

  二、选聘名额和岗位

  环卫管理工作人员共选聘人员5名,招聘人员主要从事晋安区区域范围内的环卫管理工作,如:日常一线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公厕、垃圾分类等工作的检查、考评、督导工作等。具体岗位由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聘结果,择优统筹分配。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即在198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在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前科;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身体有重大疾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没有强烈意愿从事环卫工作的。

  (六)食宿自理。

  四、选聘对象

  选聘范围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海峡人才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发布。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

  1.网上报名: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信息要求,采取网络系统报名,考生可于2021年8月6日-12日前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考试报考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相关证件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下载填写《福州市晋安区环卫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初审: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进行初审,考生须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初审结果;

  3.资格复核:初审合格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福州市晋安区环卫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提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开展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为合格者视为面试人选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岗位所需的有关综合知识、环卫知识(垃圾分类知识),以及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组织考察

  根据拟聘人数,从考生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统一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和交通费用报考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定为考察对象,其空缺名额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经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对外公布。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诚信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了解到的情况造成影响聘用的,不作为拟聘人员考虑。

  (五)决定聘用

  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从面试成绩、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合格的基础上,确定环卫管理人员拟聘人员,聘用岗位及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方式和服务期限

  环卫管理人员岗位聘用制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福州市晋安区环境卫生中心与晋安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再由晋安区劳务派遣公司与环卫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环卫管理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环卫管理人员在3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职、辞职。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等部分组成,参照晋安区在职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70%(含五险一金)和奖金的65%核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晋安区城管局的监督下,严肃公开选聘各个环节的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执行回避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本公告由福州市晋安区环境卫生中心公开选聘环卫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福州市晋安区环卫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福州市晋安区环境卫生中心公开选聘

  环卫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 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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