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市容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市容局 时间:2018-01-05 16: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晋政办[2017]320号)、以及《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晋政办〔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特编制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jaq.fuzhou.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房管局大楼3层,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40434;传真:0591-87940515)。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晋政办〔2017〕152号)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7年,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等各方面的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做好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备案等工作。二是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更新维护公开信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四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在报纸、网站上发布城管重要信息和工作情况,方便社会群众了解掌握信息。2017年,我局共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为20条。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按照《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晋政办〔2017〕152号

  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抓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1、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我局认真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除涉密事项外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完善办事指南要素,规范公开行政审批结果。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完善电子证照系统,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加便捷。

  2、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我局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内河保护情况。

  3、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我局持续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符合原则都公开答复全文,认真负责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4、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一是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二是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效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5、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逐渐完善

  我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常态化检查抽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

  6、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一是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二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定期报送、按时送交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公布等基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指导和监督,从制度上消除泄密隐患,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四) 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任务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对外发布及资料存档等日常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科室的工作职责,责任到人。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在福州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市民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及时向区档案局报送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方便群众在档案馆进行查阅;三是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在电视、报刊发布我局工作动态信息,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四是通过单位内部信息公开栏等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五是利用“12345”便民服务热线、网站在线访谈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类、工作总结等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包括: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单位内部政务公开栏,以及利用电视、报刊等其他便民渠道发布最新工作动态等。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解读数量为0。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通过12345热线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2017年我局共受理12345诉求件2579件,及时查阅率100%,及时回复率99.99%。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次,历年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效率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影响面还不够广,公开信息缺乏针对性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认真查摆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扩展宣传范围,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拓宽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内容和范围上再作延伸。加强与网民、群众的互动,注重听取群众的实际需求,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目前暂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0

  62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0

  62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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