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城管局 时间:2024-01-08 10: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晋安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zj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晋安区城市管理局专栏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3层;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40434;传真:0591-83940515。)。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我局已上网政府公开信息主要类别及数量情况:

  1.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0条信息,历年累计数为59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2023年度,我局重点公开的信息类别还包括部门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报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等相关信息。

  3.回应社会关切热点

  我局积极受理“12345”市民热线,协调解决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3年我局共受理“12345”诉求件3940件,及时查阅率100%,及时回复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

  受理申请情况:2023年度我局收到群众提出要求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强化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二是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

  2.突出重点,强化信息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工程作为政府信息的公开重点。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保证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凡涉及群众利益的文件等,都按规定及时在网上发布,确保了社会公众需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快捷地获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1.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担,专门安排一名同志负责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维护。

  2.强化措施,确保部门网站系统安全运行。我局结合实际,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前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对政务公开具体经办人员提醒到位,落实到人。严格遵守政务公开制度,对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

  2.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使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照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动态信息内容不够丰富。

  2.对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力度不够,指导帮助不足。

  3.部分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加大对政务公开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具体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升业务能力。

  3.继续加强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设,及时更新各类信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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