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城综局 时间:2025-01-08 10: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zj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专栏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56号3层;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40434;传真:0591-83940515。)。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我局已上网政府公开信息主要类别及数量情况:

  1、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1条信息,历年累计数为6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2024年度,我局重点公开的信息类别还包括部门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报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类信息等相关信息。

  3、回应社会关切热点

  我局积极受理“12345”市民热线,协调解决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4年我局共受理“12345”诉求件2373件,及时查阅率100%,及时回复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

  受理申请情况:2024年度我局收到群众提出要求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仅仅抓牢重点信息公开制度。

  2.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日常巡查、检查、维护、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2024年度晋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提高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接收民意反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科室、中队主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及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待提升。

  2.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更加及时全面。

  2.及时了解市民群众关心的城市管理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