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512-0400-2019-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19-07-12
  • 标    题: 晋安区2019年1-5月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 发文字号: 统计分析
  • 发布日期: 2019-07-12
  • 有 效 性: 有效
晋安区2019年1-5月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统计分析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9-07-12 15:58

  

  今年1-5月,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聚焦“项目年”“招商年”“三产年”专项行动,全力推进辖区经济发展,经济呈现了平稳发展态势。但是多个指标的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1-5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市考核指标(8项)完成情况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67.87亿元(预计),增长8.4%,完成年考核计划的42.5%。

  2.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231.15亿元,增长5.4%,完成年考核计划的40.6%。

  3.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29.06亿元,增长-7.1%,完成年考核计划的36.3%。

  4.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8.69亿元,增长-1.4%,完成年考核计划的40.5%。

  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58亿元,增长-2.1%,完成年考核计划的36%。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96.06亿元,增长14.1%,完成年考核计划的39.6%。

  7.进出口总额完成104.2亿元,增长15%,完成年考核计划66.2%。

  8.实际利用外资完成3.05亿元,完成年考核计划69.3%。

  (二)区考核指标(11项)完成情况

  1.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完成242.4亿元,增长13.6%,完成年考核计划的41%。

  2.规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营业收入完成1.95亿元,增长51.8%,完成年考核计划63.2%。

  3.限上批发业销售收入完成246.18亿元,增长21.9%,完成年考核计划的49.6%。

  4.限上零售业销售收入完成288.71亿元,增长18.3%,完成年考核计划的40.3%。

  5.限上住宿业营业收入完成3.39亿元,增长25.5%,完成年考核计划的49.5%。

  6.限上餐饮业营业收入完成5.79亿元,增长21.2%,完成年考核计划的47.3%。

  7.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完成91.56亿元,增长4.1%。

  8.规上其它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完成22.12亿元,增长36.8%,完成年考核计划45.2%。

  9.规上非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完成11.08亿元,增长28.6%。

  10.建筑业产值完成126.2亿元,增长15.7%,完成年考核计划的39.4%。

  11.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89.19万平方米,增长5.8%,完成年考核计划的74.3%。

  二、1-5月经济运行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

  5月份,虽然各项经济指标基本完成调度目标,但增长缓慢、下行压力大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形势不理想。

  (一)规上工业增速回落压力大。从乡镇(街道)看,鼓山和新店做出了主要贡献,分别贡献了10.9和2.5个百分点。主要特点:一是受德贤化工、琴声电子、普洛佩家具、兆亿家具等企业停产影响,规上工业月均减产约2.7亿元,预计全年拉低全区规上工业产值增幅0.5个百分点。二是存在停产、拆迁、转型意向的企业多达47家,占全部工业企业的29.7%,累计减产9.52亿元。拉低全区规上工业产值增长2.2个百分点。三是亿元以下规模企业发展缓慢,全区81家亿元以下规模企业,比重达到49.1%,但产值仅占总数的5.9%,增长1.6%,低于全区平均增幅14.2个百分点。

  (二)投资及商品房销售面积存量不足。今年以来,全区受拆迁、楼市收紧等因素影响,搬迁企业多,新增项目少,投资增长难度加大。5月份做出较大贡献的是新店(当月贡献19.13亿元)、象园(当月贡献20.25亿元)。主要特点是:一是项目投资主要依靠大项目支撑。1-5月项目投资完成83.88亿元,增长-53.1%,在全市排名倒一。从投资规模看,1亿元以上项目97个,完成投资27.7亿元,而19个5000万元以下项目仅完成投资2.7亿元。其中5000万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项目37个,5000万元以下项目仅9个。二是房地产投资中地价款占比过高。1-5月房地产投资157.96亿元,增长212.4%,在全市排名第一,其中房地产项目地价款达到101.06亿元,占房地产投资总量的66.8%三是房地产业对GDP增长的支撑不足。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乏力,1-5月增长5.4%。虽然房地产业增加值计算办法发生了变化,商品房销售面积权重从90%降低到50%,房地产业从业人数、报酬等指标的权重从10%提高到50%,但是商品房销售面积下滑造成的影响还在50%左右,预计全年拉低GDP增长0.2个百分点左右。

  (三)建筑业增长乏力。自2015年以来全区建筑业始终处于低迷态势。虽然1-5月全区实现了15.2%的增长,但后续增长空间严重不足。主要特点是:一是建筑企业本地产值占比提升不明显。该指标是测算建筑业增加值的依据之一。1-5月我区本地产值占全区建筑业产值的34.3%,比去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占比依然较低,不利于提高建筑业增加值。二是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政策造成的挤出效应继续发酵。受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较严格等因素影响,自2015年以来,建筑企业已累计迁出或关停并转达到60家,今年迁出或关停并转的企业达到7家三是重点企业减产严重。全区15家5亿元以上企业中,4家企业累计减产6.32亿元,拉低全区建筑业增长5.8个百分点。

  (四)批发业稳步发展各乡镇(街道)批发业发展较均衡,但下滑的趋势明显,与先进地区的差距不断拉大。从全区看,茶园、王庄做出了主要贡献,分别拉动批发业增长2.6个和5.4个百分点。主要特点:一是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业实现了较快增长,拉动全区增长了5.5个百分点,但后劲不足的迹象已经显现;二是烟草制品业受政策影响持续低迷,目前仍能拉动增长1.5个百分点,但后劲不足的迹象已经十分明显;三是建材批发业快速增长,拉动批发业增长5.1个百分点。如果下一步房地产政策放宽,将会有新一波的增长空间。信通贸易、市烟草公司成为影响全区批发业增长的主要因素。1-5月信通贸易、市烟草公司增长速度低于全区水平,预计下半年差距会越来越大,全年将拉低全区批发业增长4-6个百分点。

  (五)零售业继续保持上升势头。从全区看,东二环、五四北、世欧王庄商圈和福兴投资区的中心集聚优势继续显现,岳峰和茶园做出了主要贡献,分别拉动增长6.7个和4.4个百分点。主要特点:一是去年及今年新增企业拉动作用明显。去年月度新增54家和提升7家企业,分别增长了91.3%和49.4%,分别拉动增长7.2个和0.5个百分点,对全区的贡献率达到43%。二是南方市场区商品零售交易活跃。累计实现零售额104.22亿元,增长36.1%,贡献率达到47.4%。三是重点企业基础薄弱。全区零售业主要依托于12家大型零售企业,销售额占比达42.8%,但这些企业存在基础台帐薄弱、数据匹配度低等问题,随着国家监管措施不断加强,发展面临较大压力。

  (六)住宿餐饮业增长较快。一是限上住宿业增长喜人,1-4月限上住宿业增长25.5%,主要是鼓山、岳峰分别拉动增长10.2个和9.9个百分点。但晋都酒店、新紫阳酒店出现下滑。二是限上餐饮业较快增长,但未达到预期目标。主要特点是现有企业数量少、体量小,发展基础较差。

  (七)规上服务业综合实力较弱。虽然“十三五”以来我区规上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但产业结构不够合理,除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产业创新能力较强外,其余行业仍属于传统行业,规模较小,增长速度偏低。主要特点:一是道路运输业止跌回升,31家在库物流企业累计增长4.8%。二是房地产业大幅回落。29家房地产企业增长-80.2%,三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平稳发展,岳峰和茶园做主要贡献,分别拉动增长9.5个和9.3个百分点。但是,全区楼宇经济潜力没有被有效挖掘,具有比较优势的居民服务业、商务服务业还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四是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字产业化)大幅回升,1-4月累计增长了47.1%。五是规上非营利性服务业增速逐月提升。31家以设计、监理、检测为主的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占全区的67%,1-4月增长21.3%,比1-3月提高了10.8个百分点,形势较好同时12家年收入超5000万元的重点企业,累计增长低于全区平均水平6.9个百分点,没有起到龙头引领作用。

  (八)文化产业进展不顺利。规上工业文化产业累计增长1.4%,比全区规上工业平均增速低14.4个百分点;全区限上批发业文化产业累计增长11.5%,比全区限上批发业平均增速低10.4百分点;全区限上零售文化产业累计增长11.2%,比全区限上零售业平均增速低7.1个百分点;全区规上服务业文化产业累计实现规上服务业收入累计增长25.3%,比全区规上服务业平均增速高27.4个百分点。

  (九)企业减产面偏高1-5月全区减产企业199家,减产面21.9%。其中:规上工业减产企业33家,减产面20.9%,拉低全区增长4.6个百分点;建筑业减产企业64家,减产面44.4%,拉低全区增长11.8个百分点;限上批发业减产企业30家,减产面18.5%,拉低全区增速2.8个百分点;规上服务业减产企业51家,减产面20.6%,拉低全区增速23个百分点;规上非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减产企业15家,减产面27.8%,拉低全区增速6.3个百分点。

  (十)部分年度新增企业基数偏高。2019年全区新增年度入库企业168家,其中基数偏高企业达72家,占比达到42.4%。造成一些指标总量明显增加,但增速不变或提升不明显,对“争先进位”十分不利。

  三、有关建议意见

  (一)增强增幅意识根据现行统计制度,GDP核算、指标排名按照增幅计算。各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必须继续提高增幅意识,关注指标增幅、排位和新增企业的基数变化,淡化对序时进度的考核,确保全面完成市下达的任务。

  (二)加强工作指导加强对企业的沟通协调,认真研究去年1-6月企业历史数据的变动情况,提前做好调度,努力削减减产幅度,防止数据大起大落;及时动员企业及时回复各类查询;及时提供各类凭证材料;防止出现不同企业的IP地址相同等异常情况。

  (三)强化新增入库工作利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企业库,重点挖掘三大城市综合体、福兴经济开发区、南方市场等企业集聚区的资源,及时将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纳入统计,努力完成各经济部门提出的企业入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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