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区统计局 时间:2017-06-16 1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晋政办〔2017〕15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目标和进程保持一致。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构建政务公开载体,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畅通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确保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公布。按月度、季度通报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分析,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加强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发布与解读,及时反映统计改革的最新动向,展示统计工作的最新成果。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支持。

(二)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根据统计改革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权责清单应用,通过区政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按季度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做好统计规章和政府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废止、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统〔2016〕38号)和《福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统〔2016〕32号)文件精神,认真实施《区统计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四)及时公开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主动公开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类重要政策,积极主动转发上级部门的政策解读文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向企业和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和执行落实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企业和单位统计工作中存在困难和要求,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舆情收集和反馈工作。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进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信息网络更新维护,及时在“福州晋安”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规范性文件,做好财政预决算、政策规定、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严格信息保密工作,坚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原则,所有信息公开均应通过局信息审核小组审核。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设立政策信息查阅办公室,开展信息查阅服务。

(六)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及时部署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工作,及时发布所征集意见的反馈报告。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科室的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将“五公开”纳入审批程序,落实专人逐项抓好落实。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同时做好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

(三)加强公开监督。组织加强干部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及时整改。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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