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18-1200-2021-0001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1-04-20
  • 标    题: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1年晋安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卫综合监督〔2021〕6号
  • 发布日期: 2021-04-2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1年晋安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榕晋卫综合监督〔2021〕6号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1-04-20 11:28

卫生监督所、局有关科室

  根据省、市有关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部署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将《2021晋安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督抽查任务及内容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抽取的抽查任务清单,我监督抽查任务共176职能单位(科室)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监督平台”双随机模块查询各专业具体任务。

  、做好组织实施

  一)局职能科室及区卫生监督所应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完成各类别监督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员要及时清理过期未关闭的底档信息,补充完善各抽查专业被监督单位建档工作;完成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更新工作。

  三)原则上不擅自调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在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或者因重卡、录入错误等确需删除底档信息的,及时上报我局综合监督科,由我局向上级部门反映

  四)我局综合监督科牵头完成抽查任务,按时做好数据的收集、统计、上报及信息公开,总结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对工作任务进展慢、完成率低、合格率异常等情况及时进行指导、督导。

  五)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疾控中心应及时和市疾控中心沟通,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落实检测相关工作,确保及时完成抽检检测任务。

  、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一)做好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量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 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

  二)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与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对抽取的单位应当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针对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加大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及时将综合评价结果通报给本级业务管理部门,将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

  三)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效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及时公开和上报监督抽查结果

  一)各单位(科室)抽查任务完成后及时汇总上报我局综合监督科。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信息汇总后依法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二)卫生监督员要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三)各类别随机抽查情况应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我局综合监督科,发送邮箱:jawsjfjk@163.com。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中尚不能通过信息系统随机抽取的任务,另行安排。

   

  附:1.2021年晋安区卫生健康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1晋安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