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晋安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邮编:350011,电话:83643257,电子邮箱:jawsj2007@163.com)。
一、概述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精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和所属相关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机关干部、基层单位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具体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规化和制度化。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数字办的指导下,全年继续踏实稳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网上公开工作,全年主动网上公开政府信息10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并及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档案馆。
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我局要求区属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运用新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区医院已实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电子化公示,在一楼收费大厅设立收费查询系统,方便患者自助了解所花费的费用,同时也可通过设置在医院各处的自助缴费机查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就诊项目、检验结果等信息,目前该系统也在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推广。各单位还开通微信公众号,用微信平台介绍社区中心简介、获得荣誉、特色服务等,群众可自助查询到药品价目表、儿童接种信息、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小视频等,同时该公众号还不定期更新推送疾病预防、健康养生等健康教育内容。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情况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社会福利”栏中,公示受奖励扶助对象的姓名、所在村居、性别、出生日期、奖励扶助金额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奖扶工作公正、公开、透明。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为做好公立医院药品、信息、医疗政策、计生政策等方面内容公开,我局不定期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卫计局子网站上以及机关公示栏上公示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监督动态、财政预决算等方面内容。
(1)健全完善公开目录。局机关、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均按照《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息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办事公开等工作,细化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设置,规范信息的采集、编制、审查、公开、管理等流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单位信息。
(2)及时更新信息。2018年,我局加大工作动态更新力度,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区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每旬至少上报1条信息;各乡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半个月至少上报1条信息。截至目前,已在门户网站公开文件107篇,简报245篇,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每月工作动态报送任务。同时,局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10个工作日内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上。
(3)拓展公开渠道。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我局利用五里亭办公大楼一层的LED屏,开定期发布最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政策信息、办事指南、健康教育等内容。区医院在一楼收费大厅设立收费查询系统,实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电子化公示,方便患者自助查询所花费用。区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开通了微信公众号,用于进行本单位简介、获得荣誉、特色服务等的公示,群众也可通过公众号自助查询到药品价目表、儿童接种信息、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小视频等信息,同时公众号还不定期更新推送疾病预防、健康养生等健康教育内容。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也不断加强医患沟通等各项便民服务工作,完善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减少医患矛盾。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原则上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年内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4条,政协委员提案答复6条。
4.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公布本辖区、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前三季度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等开展2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截止目前共检查156家单位,网上公开检查结果156条,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根据区政府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全年公开2018年预算1条,2017年的决算1条。
6.推进实施医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今年,我局公开了各类传染病疫情及流感、登革热、手足口病等的防控信息共11条。特别是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长春疫苗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制度,做好长春疫苗事件防控、补种、续种、咨询、跟踪观察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我区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及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相关知识。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我局及时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每年年初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个季度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辑并及时发布。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并纳入卫计系统千分制绩效考评,对全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开展督查。同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局机关及时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一份公开的内容,都经科室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再公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政府举办的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投入。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在网站显著位置及机关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历年累计98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的内容包含医疗、监督、安全生产、人事、政策等内容,主要类别有机构信息、公开指南、计划总结、工作动态、办事指南、行政事业性收费、公文法规及文件汇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政府网站,二是机关内部政务公开栏,三是报送区档案馆,供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我局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数量为0。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对社会关切的问题,例如今年的省儿童医院建设、省妇产医院建设、区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区总医院建设等,我局及时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宣传活动等形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8年受理申请的数量是0条,历年累计受理申请数量是6条,主要受理方式是网上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执业资格查询类。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8年已答复件数是0条,待答复件数是0条。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数量为0,历年累计数量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够强;有些内容公开得不够及时;不能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不够细致。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运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强化信息公开时效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进一步研究探索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有效渠道,打造我局政务公开新亮点,密切我局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政务公开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3.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统一和规范各科室、单位的依申请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局2018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07 |
98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07 |
98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6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5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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