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对晋安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卫生健康局专栏(http://www.fzja.gov.cn/xjwz/zwgk/zfxxgk/dfbmptlj/qrmzfjzfgzbm/wsyjhsyj/zfxxgkz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邮编:350011,电话:83643257,电子邮箱:asdf3257@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1110条。公开信息的形式:一是政府网站,二是机关内部政务公开栏,三是报送区档案馆,供公众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受理申请1条,历年累计受理申请7条,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021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数量为0,历年累计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局机关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个季度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辑并及时发布。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由信息产生的科室、单位经办人提出是否保密的初步意见,科室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局办公室对科室(单位)提供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提出“公开”、“不予公开”、“呈局领导审定”等审查意见;局领导审查批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为抓手,我局及时主动对接市卫健委,及时跟进落实相关工作。根据晋安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对照《福建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编制完成《晋安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下一步将继续规范分开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加快全面推进我区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并纳入卫健系统千分制绩效考评,对全区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开展督查。至少每半月登录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并针对出现的问题,立整立改。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政府举办的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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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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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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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9 |
||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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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3.2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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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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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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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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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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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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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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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2.公布医疗卫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疫苗科普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政策时效及内容丰富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发布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均上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区委宣传部及市卫健委,在多方统筹协调下,整合系统内部信息,统一步调对外发声;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
2.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我局利用五里亭办公大楼一层的LED屏,定期发布最新的卫生健康工作动态、政策信息、办事指南、健康教育等内容。区医院、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公开儿童接种信息、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小视频等信息,同时公众号还不定期更新推送疾病预防、健康养生等健康教育内容,引导公众建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持疫情防控中形成的良好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公民健康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做好各类规划公开
结合省、市卫健委“十四五”期间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我局在2021年政府报告中主动上报“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思路及到2025年发展的预期目标。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归集整理历史规划(计划)。
(二)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根据区政府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栏目共发布卫健系统财政预算13条、财政决算15条。
(三)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增强新冠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为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2021年度公开工作动态100余篇、医疗机构及医疗信息共计156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免疫规划知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6篇,新冠疫苗接种及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共计13篇。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向公众大力宣传接种疫苗在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群众对接种的积极性。
(四)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全面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方便公众办理。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
(五)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我局97个审批事项均已入驻福建网上办事大厅,97个事项均可实现“一趟不用跑”,进一步方便申请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认真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97个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均已制作标准化指南,方便办事群众查询。
(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为抓手,我局及时主动对接市卫健委,及时跟进落实相关工作。根据晋安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对照《福建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编制完成《晋安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下一步将继续规范公开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加快全面推进我区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七)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方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更好地服务群众。在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及增强答复的针对性的同时,正式答复申请人前将答复文书请聘请的律师把关,确保依法依规答复。截至目前,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答复1条。
(八)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局机关、各医疗卫生单位均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院务、办事公开等工作,细化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设置,规范信息的采集、编制、审查、公开、管理等流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相关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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