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01-11 15: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对晋安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卫生健康局专栏(http://www.fzja.gov.cn/xjwz/zwgk/zfxxgk/dfbmptlj/qrmzfjzfgzbm/wsyjhsyj/zfxxgknb/)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邮编:350011,电话:83643257,电子邮箱:asdf3257@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历年累计310条,公开信息的形式:一是政府网站,二是机关内部政务公开栏,三是报送区档案馆,供公众查阅。2023年度,我局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数量为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受理申请3条,历年累计受理申请7条,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023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数量为0,历年累计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的信息谁负责、依法审查、一事一审”等基本原则。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要求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后按程序发布,按照“一查二看三校对”工作法把好信息发布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专题栏目的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35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3年,区卫健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性,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区卫健局对网站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性有待提升。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细化政务公开信息目录,结合区政府网站建设,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清晰的政府信息公开。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公开事项和时限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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