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的反馈函
来源: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时间:2016-09-12 11:00

 

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房管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房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晋政办[2016]64 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反馈如下:

一、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是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我局已认真梳理我局工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政务网站等多渠道公开,及时更新。完善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提供,依法规范履职。

二是推进监管信息公开。我局已做好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申请信息、危险房屋排查信息,房屋租赁备案管理信息、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及从业人员管理等信息的公开。

三是推动政务服务公开。我局已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推进重点项目征收和补偿工作信息的公开。我局已利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由区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区级财政出资的项目及市政府下达区政府组织实施的其他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积极进行政策宣传、解读,监督有关政策的执行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是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的信息公开。我局已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改革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

二是推进旧住宅综合整治工作信息公开。我局已及时公布招投标结果、项目施工进度,完成整治的小区名称,回应小区住户的关切。

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我局已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工作信息公开。抓好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编制完善局各项工作服务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规范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行为,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舒心。

四是推进全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信息公开。我局将定期在局门户网站公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情况、公布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结果及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备案信息、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核准信息,更好地服务广大业主。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是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我局已围绕区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特别是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民生任务,要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局已主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开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已认真收集房管工作方面的舆情,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快速反应、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我局已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我局已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继续推进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工作,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

三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我局已政务公开人员要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具体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已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分管局办公室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各部门、单位的工作重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做好宣传教育。

我局已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政策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回复质量。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了解、知晓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和有关要求,扩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知晓面,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社会效益。

(三)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我局已要求各部门、单位在起草文件时,应提出该文件的公开属性,报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一并审批。若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应及时注明,经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后公布,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强化考核奖惩。

我局已将政务公开纳入2016年局绩效考核体系,考评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任职等相挂钩。局办公室要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的督查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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