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晋安区房管局 时间:2022-01-13 1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zj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栏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3677647,电子邮箱:ja_f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我局已上网政府公开信息主要类别及数量情况:

  1、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5条信息,历年累计数为4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2021年度,我局重点公开的信息类别还包括部门工作动态、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公告决定、公共租赁房的保障对象登记结果、财政资金、应急管理、人事信息等相关信息。

  3、回应社会关切热点

  2021年我局充分发挥信箱、热线、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共登记办理各类信访件2000件,接待群众来访49件,办理12345便民服务收到网上信访件2147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

  1、受理申请情况:2021年度我局收到群众提出要求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31件,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37件,主要包含信函申请件和网络申请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31件,答复率100%。同意公开数3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做好工作部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有关培训学习,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规化和制度化。并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进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信息的公开。我局已利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晋安区政府组织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及决定等共计25条。

  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局已主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主要职责、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区政府网站平台,配合区政府做好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根据信息目录收集审核发布内容,并按程序及时发布。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继续推进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工作,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公开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等方式结合,并通过征集民意、举报信、信访投诉等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照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更新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监管、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是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一步推进区房管局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推行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做好区房管局本部和下属各部门科室预决算公开。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二是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特别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更好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注重用户体验和信息需求,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级行政机关年内要对本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地方和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区房管局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府公报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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