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房管局 时间:2024-01-10 16: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zj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栏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3677647,电子邮箱:ja_f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我局已上网政府公开信息主要类别及数量情况:

  1、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3条信息,历年累计数为268条,政务信息公开85条,历年累计数为5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2023年度,我局重点公开的信息类别还包括部门工作动态、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公告决定、公共租赁房的保障对象登记结果、财政资金、应急管理、人事信息等相关信息。

  3、回应社会关切热点

  2023年我局充分发挥信箱、热线、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共登记办理各类信访件400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108件,办理12345便民服务收到网上信访件2865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

  1、受理申请情况:2023年度我局收到群众提出要求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47件,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共225件,主要包含信函申请件和网络申请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45件,答复率100%。同意公开数45件。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建章立制,健全信息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运用好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认真做好工作部署,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服务职能、转变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有关培训学习,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规化和制度化。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进开展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信息的公开。我局已利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晋安区政府组织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及决定等共计55条。同时及时公开公共租赁保障住房拟登记人员公示名单及兜底保障住房名单等共计29条。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局已主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主要职责、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区政府网站平台,配合区政府做好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根据信息目录收集审核发布内容,并按程序及时发布。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公开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等方式结合,并通过征集民意、举报信、信访投诉等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0

0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照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5

0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更新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监管、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是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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