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120-3000-2008-0001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 2008-10-09
- 标 题: 关于授予晋安区第六届“绿色社区”称号的决定
- 发文字号: 榕晋环保(2008)047号
- 发布日期: 2008-10-0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授予晋安区第六届“绿色社区”称号的决定
榕晋环保(2008)047号
来源:区环境保护局
时间:2008-10-09 19:54
榕晋环保(2008)047号
关于授予晋安区第六届“绿色社区”称号的决定
各街(镇)、各有关社区:
为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提高社区环境管理与建设水平。让群众在环境质量改善中得到实惠。根据榕环保综[2004]20号文《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各街(镇)积极组织开展了创建“绿色社区”活动,针对各社区提出验收申请,由晋安区环保局、区委文明办组成的考核验收组,严格按照《晋安区“绿色社区”标准》的要求组织考评验收工作,根据考核情况。决定对达标的9个社区,授予晋安区“绿色社区”的称号,希望受到命名的社区再接再厉,不断总结经验,并向市级“绿色社区”迈进,为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附:区级“绿色社区”名单
福州市晋安区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晋安区委文明办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附件:晋安区第六届“绿色社区”名单:
鼎屿社区、洋下东社区、斗门社区、站前社区、连翔社区、东城社区、都市社区、浦东社区、新厦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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