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生态环境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2019-01-10 09: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晋政办〔2018〕153号)及《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晋政办〔2018〕300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报送晋安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联系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87号环保综合楼生态环境局,邮编:350014,电话:0591-83617081,电子邮箱:fzjahb@163.com)。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和所属相关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数字办的指导下,全年继续踏实稳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网上公开工作,并及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档案馆。我局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规定,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作出审批决定三个环节;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受理、拟作出验收意见、作出验收决定三个环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生态环境局专栏上进行信息公开。在做好服务企业的同时,通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为全面地征求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我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并继续进行行政审批公开、加大规划计划、统计信息和人事制度公开等。

  一是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公开透明,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主动公开;全面梳理、深化、细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时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环境项目审批的情况、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的情况等。

  (2)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进一步减权限权,依法确权确责。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职责变化,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整理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权责清单,配合区审改办做好市、区清单融合公开工作。

  (3)推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公开办理结果,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2018年,我局共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

  (4)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并制作形成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每季度“双随机”工作检查情况在及时“福州晋安”门户网站生态环境局栏目中公开。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区政府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在“福州晋安”门户网站生态环境局栏目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18]133号),加大生态环保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审批、建设等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无生态环保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立项。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成立并公开“福州市晋安区排污权储备与管理技术中心”,推进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申报、收储等工作。2018年,我区无排污权交易产生。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18]132号),落实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开。做好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在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作出审批决定三个环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在受理、拟作出验收意见、作出验收决定三个环节公开。2018年,共公开建设项目环评行政审批60条。二是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日主动公开当日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2018年,共公开环境空气质量、水质监测等环境监测信息225条。三是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强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等信息,定期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8年,共公开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等环境监管51条。四是今年,我区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聚集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信息发布主题责任,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落实环保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3)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不断地通过各种形式,向外界宣传解读污染防治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工作,做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政务公开工作。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及时与区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涉环保舆情风险防控,今年我区未发生涉生态环保重大舆情事件。  

  (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相关要求。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今年我区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共用,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配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未增加其他要求。推动信息同源管理。及时按区审改办及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求对办事服务信息开展自查。

  三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配合区数字办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加快生态环境部门子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配合区数字办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完成环保政务信息分类整理第一批拟开放的政府数据集,为公众提供环保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开放开发统一窗口。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严格内容审查把关。2018年,我局向“今日晋安”“晋安微文明”等公众号推送多篇工作信息。

  3、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配合区智慧办将12369热线电话整合到 12345 热线电话,做好群众解释工作,更好接收群众诉求。目前,我区环保专线投诉电话12369热线已整合到12345 热线,并将旧热线号码设置彩铃提醒群众转拨打12345热线电话。

  四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审查。特别是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开展区级生态环境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开展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方法。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督促所有干部及工作人员将工作中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材料及时报送到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同志处,及时在网站及公开栏进行公开。

  环境信息公开是落实社会公众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保障,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之一。为切实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其他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分工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审核职责,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从而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抓落实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四)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投入。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在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有效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福州晋安”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方便群众了解到自己需要的政策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众查询点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开及时、信息全面、覆盖广泛、查询便捷、服务优质的查询服务模式,切实方便了群众知晓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9条,历年累计公开5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1条;财政预算决算报告2条;人事任免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条。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8年,我局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所有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均送交晋安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8年度,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度,我局通过12345、12369等渠道共回应社会关切信访事件3091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历年累计数为0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数为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

  55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

  55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 、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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