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公安分局 时间:2024-01-10 15: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山南路266号,邮编:350011,电话:83956110,电子邮箱:jaga50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政府网站,二是机关内部政务公开栏,三是报送区档案馆,供公众查阅。2023年度,我局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数量为0。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收到申请1条,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条,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023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数量为0,历年累计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和权限管理,实行专人专岗专责,确保合法、及时、准确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规定》,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立足职能定位,将政府信息公开、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与公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等权利的同时,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提升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当中的良好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定期巡查制度,通过定期登录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全面做好监督保障,对发现的问题快速处置闭环。同时,全面加强同区政府办的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学习交流,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和标准,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3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不及时;二是服务民生类信息解读不够具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的效率仍有提升空间。

  2024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制度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前对公开内容、形式等方面的核查和调整工作,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质量;三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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