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公安分局 时间:2025-01-10 17: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山南路266号,邮编:350011,电话:83956110,电子邮箱:jaga503@163.com)。

  一、主要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未制定政策文件,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数量为0。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收到申请6条,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2024年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数量为1件,历年累计数量为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信息公开民警职责,加强公安工作相关信息收集工作,确保护航发展、保障民生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严格落实《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规定》前提下,全面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公开栏建设,特别是加强“晋安公安在线”更新维护,及时发布公安现代化建设新进展新成效。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同区政府办的联系,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讲座2场,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和水平;同时,坚持做好社会评议,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依托公安“警民e家”等信息平台,及时接收和处理群众意见建议,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5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信息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4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对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大民生治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质量;三是拓展公开渠道 提升公安机关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利用好新闻发布会、警民恳谈会等形式,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加强与公众面对面的沟通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