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904-3000-2018-0002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宦溪镇
  • 成文日期: 2018-03-22
  • 标    题: 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宦政〔2018〕40号
  • 发布日期: 2018-03-2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榕晋宦政〔2018〕40号
来源:晋安区宦溪镇 时间:2018-03-22 15:44
 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

  清明节将至,由于进山扫墓、踏青游客、春耕备耕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用火增多,加之目前我镇辖区内大部分植被受冻严重干枯,增大了森林防火管理难度,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高危时期。根据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部署,落实防火责任

  1、清明节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村应根据墓地分布和群众扫墓用火习俗,认真研判、分析本辖区的森林火险形势和野外用火情况,逐一列出重点部位或重点区域,制定具体工作预案,并务必在节前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要严格落实“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护林员巡山”的防火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和责任人,严防死守,把防控应对措施真正落实到人头、地块。对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有关人员要停止休假,包片领导、包村人员下乡驻村与村干部、护林员一道开展防范工作,确保每座山头地块、每处坟墓都有人监管,每个主要坟山路口有人把守,其余人员在镇待命。

  二、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1、要开展以提倡文明祭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各村在主要路口设点发放鲜花等物品,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倡导民众通过低碳环保的形式文明祭扫,减少火灾隐患。

  2、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各村要在村内、路口等显要位置张贴防火宣传单、标语和禁火令,在公路两侧、进山路口、成片生态林区和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地段设立宣传牌、警示牌或刷新固定宣传标语,在显要位置悬挂防火宣传横幅;镇林业站要不间断出动宣传车加大宣传。

  3、要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把《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致全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发放到每一农户、每一位学生家长手中,镇林业站要将野外违规用火的查处情况进行全镇通报,确保达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严防死守,加强火源管理

  1、各村要针对当前森林防火非常时期,采取超常规手段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45日至47日期间,桂湖骨灰堂周边地区、坟墓密集区、成片生态林区和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地段要设卡严防死守。

  2、要对进山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和登记,坚决制止进山人员携带火种山上,严禁在林内进行野炊、抽烟、烧香烛纸箔、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违规用火的行为。对林内和林缘边的坟墓集中区域,采取“人盯人”的战术,严加监管。

  3、要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用火。如遇高森林火险天气,区政府下达禁火令后,要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不听劝阻,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用火行为,要依法严处,绝不姑息。

  四、落实预案,加强值班

  各村、各镇直部门要根据《宦溪镇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具体详见附件)工作要求,安排做好驻镇及驻村开展森林防火防范工作。

  五、强化督查,消除隐患

  清明节前,镇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要深入各责任村组织工作,检查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防火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及火灾隐患的排除情况,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下村督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并将督查反馈到镇防火办汇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因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强化措施,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宦溪镇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

  

  附件:

  宦溪镇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市、区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宦溪镇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一、调整充实宦溪镇清明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

  1、总指挥:龚  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清明节防火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2、副指挥:吴  丰(镇人大主席候选人)

             温文树(镇党委副书记)

             连木清(镇党委副书记)

             陆  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  锋(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杨  勇(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池永胜(镇党委组织、秘书委员)

             郑忠榕(镇党委委员)

             洪振权(副镇长)

             张明忠(镇主任科员)

             王颖芳(镇主任科员)

             刘建雄(镇副主任科员)

             林  磊(镇副主任科员)

             林  龙(宦溪司法所所长)

             陈积雄(宦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职责:配合总指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具体落实好包片范围内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

  3、成  员:(镇机关干部)

             林宇航、陈  斌、林传焕、朱仕平、李师成、陈  森、何  杰

             李则东、罗  群、刘大任、陈信逵、郭梦杰、陈官平、侯华林

             陈锦恩、黄爱民、张茂灿、蓝政文、邓东海、黄忠雄、连  文

             张  鹏、林清、张兆艳、刘昌、陈  奇、兰政魁、江忠兴

             池耀东、危仰旺、张正章、杨  明、张钱新、何金土、刘仕杰

             刘必霖、吴孔新、赵 辉、雷云新、吴庆快、孔水义、沈贵峰

             雷仁修、何惠强、陈耀新、黄  烽、曾修国、魏双宝、胡景程

             张浩景、陈胜坦、林书凯、周天金、赵  宇、高  建、颜振建

             刘文兵、黄爱铨、颜琴、黄建东、周  锋

  工作职责: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落实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包村干部下到各村具体负责督查各村森林防火落实情况。

  4、后勤人员:

             孙春来、陈  琼、陈小利、连锦梅、罗爱萍、曾慎炎、陈  沂

             邓  芬、张  莹、黄林燕、刘明星、郭炎珍、张丽榕、陈林英

             吴敏芳、陈怡婕、池云周、黄国华、黄贞发、邓  升、林依

             林伟平、孔秀平、李菊莲、马瑞娟、刘  容、孔晓慧、何  鑫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灭火器具发放,现场灭火器具保管,为前方一线扑火队员组织输送灭火弹等灭火器具、饮水、食品等。另外,做好通讯联络等工作。

  二、组建扑火队伍

  1、区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1人和镇50人应急扑火队伍,随时在镇待命,并准备二号扑火工具、灭火弹和柴刀等,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前往扑救。

  2、各村组建一支由15-20人左右组成的扑火队,配齐灭火工具,同时各村还要配备专门人员在重点部位,进山路口设卡巡查。

  3、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下到各村督查各村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并将督查情况报镇防火办。

  三、加大宣传力度

  1、镇林业站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宣传栏、森林防火宣传牌、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强对《森林防火条例》和区政府发布的“禁火令”的宣传,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坚决杜绝烧荒、烧田埂草等野外用火。防火期内宣传车深入各村进行宣传巡回广播,以加大防火宣传的力度。

  2、各村要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村规民约,更新森林防火横幅及标语,通过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明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要在进山路口、坟墓密集区、成片生态林区和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地段设卡严防死守,对进山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把《森林防火须知》、《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单分发到每一位进山扫墓的村民手中,做到人人知晓。

  四、加强巡查及值班工作

  1、清明节前,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深入各村,检查各村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防火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及火灾隐患的排除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各村立即整改,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清明期间,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下村与村干部、护林员一道开展防范工作,确保每座山头地块、每处坟墓有人监管,每个主要坟山路口有人把守。

  2、在45-4月7,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村主干每天要带领村两委成员值班,实施村两委包山头,护林员巡山工作,做到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各村要把清明节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名单、扑救队伍人员名单于331日前上报镇防火指挥部备案。41日至410日实施零火情报告制度,各村要在每日下午16:00向镇值班室报告,镇值班室应在每日下午16:30向区防火办报告当日情况。

  五、加强火情信息报送工作

  各村或个人在清明节期间,一旦发现火情应该在第一时间向镇值班室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政府值班人员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该立即向带班领导及镇党政办进行报告,镇党政办根据火险等级向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汇报。各村一旦发现火情,村主干及两委成员应该在第一时间带领灭火队赶到现场进行扑救。镇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及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开展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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