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904-3000-2021-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宦溪镇
- 成文日期: 2021-03-29
- 标 题: 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宦政〔2021〕46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
2021年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为加强对村干部监督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打牢基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闽农综【2021】18号)、《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请你们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宦溪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宦溪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做好2021年我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对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事项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强化资产财务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有利于选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服务意识强、能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村干部。
(一)确定审计对象、范围
1、审计对象。审计对象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行使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村“两委”成员。
2、审计范围。全镇25个行政村2018年换届以来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二)确定审计内容
1、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债务是否下降;有无违规决策,给村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或潜在损失的行为。
2、财经法纪执行情况。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制度是否健全等;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有购买土特产品用于送礼;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
审计内容: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
审计内容: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集体资产和建设工程发包、承包
审计内容:土地、山林以及“四荒”等资源型资产和商场、厂房、店面等经营性固定资产,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
审计内容: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
审计内容: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和使用情况是否超标准、超范围等。
6、其它
审计内容: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事项。
二、审计方式、程序和时间
(一)审计方式。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个别情况复杂、群众反应强烈的村,可实施实地审计,在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疑问的,应实施实地审计。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本次审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审计费列入村级换届选举经费中列支。
(二)审计程序。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开展工作,做到审前有计划、审中有记录、审后有报告、结果有公开、资料有档案。实施审计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专业人员组成审计组。
1、实施审计3日前要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做好接受审计准备工作。
2、搜集、取得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有关资料和实物等。
3、查阅账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详细、准确的记录,并注明资料来历。对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和谈话内容做好记录。
4、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5、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被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6、出具审计报告,并向村民公布。
7、建立审计档案。
(三)审计时间。本次审计工作时间为今年3月至5月底,具体审计时间由镇根据换届工作要求确定。
三、审计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打牢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镇成立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小组,镇长任组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保障相应工作经费,确保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依法依规审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格履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既要找准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
(四)严肃法规法纪。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要建立审计查出事项的问题移交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结果的落实。
(五)加强审计指导。加强对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适时跟踪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审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审计人员要自觉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守则等各项规定,不得吃拿卡要、借机刁难,不得泄漏与审计有关的内容及事项,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生的违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六)及时报送材料。审计完成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材料要有数据和典型实例,分析问题要透彻、全面,对策研究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在报告镇党委、政府的同时,连同离任审计统计表于今年5月15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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