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902-0500-2018-0003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新店镇
  • 成文日期: 2018-08-15
  • 标    题: 2017年度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5
  • 有 效 性: 有效
2017年度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晋安区新店镇 时间:2018-08-15 16:23

 2017年部门决算经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新店镇部门包括行政机关、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广播、财政、文化、科技、环保、安监等单位,全部纳入机关户核算。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新店镇

财政拨款

自收自支

86

69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镇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及十九大精神,以补齐短板为导向,以落实项目为抓手,深入开展“攻坚2017”“招商2017”等专项行动,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较好地完成了镇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预计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5亿元,增长24.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亿元,增长10 %;固定资产投资额150.83亿元,增长1.7%;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12亿元,增长12.2%;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14.02亿元,增长29.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1亿元,增长14.9%;自营出口10.54亿元,增长4.7%。农民人均纯收入16346元,增长7.86%。2017年我镇荣获全省农村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示范乡镇。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及成效是:

(一)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积极宣传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和晋安区配套政策,推荐福建闽森家具、福州立日友食品等两家企业分别申报福建省知名企业和福建省金牌老字号企业,帮助福建省和正传媒等7家中小企业获得区级扶持资金89.34万元,兑现政策奖金188万元,有效激发了经济发展活力。大力开展“招商2017”专项行动,梳理招商资源和项目线索106个,其中成功落地83个,投资总额133.66亿元,超额完成全年招商任务数。

(二)产业转型步伐加快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动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现代物流业等加快发展。争取楼宇运营商扶持资金、招商贡献奖金388万元,着重扶持亿元楼宇索高广场、潜力楼宇时代广场,提升金城民营工业集中区、琴声电子孵化器等园区企业质量,福建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福州市总部企业。工业品质不断优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做好专利申请工作,累计争取到省市区补助经费约850万元、镇级配套奖励金约30万元,扶持企业23家,帮助四创软件等9家企业申报区级科技项目。商贸服务业提档升级,汤斜物流园完成征收,益凤物流中心地块顺利招商,五四北泰禾广场周边市政配套设施不断完善,蓝海大厦、三盛综合体建设顺利推进,全镇新增18家限上商贸企业。

 (三)攻坚行动成效明显。全面打响“攻坚2017”行动,80个攻坚项目完成建设投资110.82亿元,全镇实现交地3848亩,征迁5542户、征收房屋面积约143万,完成回迁3929户、面积60.63万,落实前期节点90个,开竣工项目33个,顺利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综合考评位居全区第一方阵。攻坚期间,助推地铁一号线新店车辆基地上盖等5个已出让地块开发,圆满完成杨廷花园等7个安置房项目交地任务,协调推进桂山花园、鲁能花园等4个商品房项目建设,对辖区17588340户老楼涉及疑似危房进行全面摸排及上报、备案开展城区交通治堵行动,福飞北路(新园路到森林公园东门段)拓宽改造工程完工通车,西凤路、埔路等市政道路加快建设,坂中东路西岭互通等“接二连三”工程及新店溪安置房周边等6条配套道路工程稳步推进,片区路网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同时,伴随福州地铁1号线正式运营,辖区3个地铁站实现了地铁、公交、单车“零接驳”,交通出行条件进一步完善。

(四)宜居品质极大提升。全面抓好水系综合治理、市容环境整治、绿化休闲空间建设、生态保护等宜居品质提升工程,着力改善辖区河道、绿道、车道、步行道。致力实现“水清、河畅、景美、岸绿”,有力推进了12条内河整治工作,累计征收、拆除房屋面积约20万㎡,交地425.8亩。全面推行“河长制”,完成5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新建串珠公园7个,建成井店湖、义井溪湖、涧田湖、八一水库雨洪公园、斗顶水库雨洪公园,实施高水高排、晋安河扩河快排(琴亭段)、琴亭湖扩容等防洪工程,有效提升辖区的防洪排涝功能。着力提高居住品质,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114万元,完成红庙岭新村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益池公路改建,9个小区配电房上移,以及南平西路、秀山路6米线以下沿线和龙头路等4个进出城关键节点周边景观整治改造,新建人员密集区公共停车场两处、停车泊位160个。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投入3134万元,加大占道经营、违章停车、建筑渣土滴撒漏和乱倾倒等顽疾治理力度,强化“两违”整治,市容环境、亮化绿化等7个领域管理标准进一步提升着力建设“清新新店”,扎实完成100多亩生态造林和800多亩生态林分修复工程,高效办理了55件中央环保督察信访转办件,淘汰黄标车91辆,镇灭烟火队累计发现、扑灭焚烧垃圾476起。福州七中、三盛国际公园等7家获评福州市最美庭院荣誉称号,获评单位数居全区前列。

(五)聚焦民生补短板。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和救助机制,发放“4050”人员社医保补贴151万元,落实99名低保对象救助工作,依托计生协会、慈善总会、残联、工青妇等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累计落实救助金78.7万元,受益群众 2284人次。开展老区帮扶,筹资150万元支援陕西延川马家坪村自来水入户工程、杨家圪坮镇毛泽东纪念馆广场建设,义卖助农苹果45000公斤。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发放高龄补贴131.66万元,对接山东青鸟软通公司等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进一步加强对西园老年公寓等4家村级养老机构管理,三盛国际公园香樟里多功能嵌入式养老机构、福建融和药业有限公司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正加快推进中。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指导省级示范点西园村“亲子小屋”发挥辖区学前教育引领作用,支持新店中心幼儿园龙头路分园建设,帮助晋安区实验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福州七中扩建升级,推进福州首个全球名校——中加国际学校和战坂小学竣工开学。“新优质学校”教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西园中心小学被认定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持续扩大医疗资源,协助推进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完成省疾控中心和福建妇产医院征收交地,配合完成16071人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城镇医保参保率、新农合参合率近100%。

(六)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新秀、金城等4个社区申报优秀社区、努力打造精品社区,完成万科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建设,稳步推进临湖社区办公场所建设,社区硬件逐步提升。初步建立社区工作奖惩机制,选送象峰社区书记到军门社区挂职学习,组织社区主任赴厦门等地培训,社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有效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新风,西园村蝉联“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计生工作扎实推进,“全面二孩”政策稳步落实,“生育关怀行动”等健康帮扶活动有序开展,辖区卫计服务水平位居全区前列。认真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完善22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镇腰鼓队、西园地术拳、新店小学书法分获晋安区文艺进万家比赛一、二、三等奖,新店村古城遗址、象峰村状元岭登山道等毁损设施得到及时修复。全面完成征兵任务,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进一步规范。镇商会正式成立,审计、统计、台侨、档案等工作持续加强,顺利完成妇联区域化改革及工会、团委、残联换届工作,配合晋安区通过全省双拥模范城(县)评比。

(七)公共秩序保持稳定。投入综治专项经费925万元,全面开展“平安晋安建设年”活动。完成“新店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新店派出所“一站式”办事窗口、图侦工作平台和秀峰交警支队办公硬件水平,实现信息掌握、矛盾化解、治安防控、便民服务有机结合。组建“飞翼行动队”,打造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抓贼有奖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辖区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3.4%,“两抢”案件同比下降96.16%,盗窃警情下降4.4%,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74件,化解历年信访积案19件,确保金砖厦门会晤、十九大等重要会议召开期间辖区安定稳定,我镇蝉联福州市先进基层维稳工作队荣誉称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点4批次19个,发现整治液化气等9个领域安全隐患1054处,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82起,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大力治理“餐桌污染”,组织开展幼儿园、农贸市场等领域督查,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完成古松山庄、赤桥村等地质灾害点整治,添置斗顶和杨廷水库增排设施,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御“纳莎”等台风侵袭。法制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

(八)政府建设切实增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办“学俊波、我践行”以及“不忘初心跟党走,砥砺奋进谱新篇”等一系列“合聚变”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问责”相结合,持续推进一线考察机制,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向上级推荐优秀干部8名,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提速增效。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和“12345”便民呼叫中心、数字城管等网络平台,办结各类便民服务事项约8800件,受理处置群众诉求54500多件,群众满意度和按期办结率持续上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我镇“三公”经费合计39.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零支出;会议费11.6万元,同比下降6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7万元,同比下降24.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国有(集体)资产、水利、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自纠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树立了诚信务实的政府形象。聚焦“精准扶贫”工作,大力推广“惠民资金网”。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式,共清退材料不齐全支出546笔、不合规开支2笔,涉及金额670万元。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新店镇年初结转和结余1207.36万元,本年收入13125.01万元,本年支出13093.1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万元,结余分配/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39.25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13125.0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989.51万元,增加61.33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3125.0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685.34万元。

2. 事业收入/万元。

3. 经营收入/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亿元。

6. 其他收入/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13093.1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375.57万元,增加50.19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5646.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11.10万元,公用支出2635.87万元。

2. 项目支出7446.15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万元。

4. 经营支出/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0444.8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749.33万元,增加20.1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9.38万元,比2016年增加7.25%;

  2、国防支出16.91万元,比2016年减少30.64%;

3、公共安全支出894.69万元,比2016年增加3.39%;

4、教育支出36.65万元,比2016年增加21.96%;

5、科学技术支出412.68万元,比2016年增加459.57%;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22万元,比2016年减少32.92%;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08万元,比2016年增加71.56%;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28万元,比2016年增加324.28%;

9、节能环保支出17.59万元, 比2016年增加13.05%;

10、城乡社区支出4836.11万元,比2016年减少2.65%;

11、农林水事务支出691.75万元,比2016年增加50.14%;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8.79万元, 2016年增加8445.57%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88万元, 2016年增加100%

  14、住房保障支出103.97万元,比2016年减少5.23%;

15、其他支出161.84万元,比2016年增加44.82%。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648.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626.24万元,增加11904.99%,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48.3万元,比2016年增加78718.45%;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8.37万元,同比减少22.2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91%

(三)公务接待费/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5.87万元,比2016年减少47.28%,主要是:办公费54.11万元,印刷费13.37万元,咨询费2.15万元,水费23万元,电费49.93万元,邮电费21.25万元,物业管理费12.56万元,差旅费51.86万元,维修(护)费59.83万元,租赁费57.08万元,会议费11.6万元,培训费3.13万元,专用材料费83.87万元,劳务费316.4万元,委托业务费1181.4万元,工会经费25.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4.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1.5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37.0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2.78万元。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2.0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 新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 新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决算总表

3. 新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决算总表

4. 新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 新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新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 新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 新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 新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新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