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902-1200-2023-001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新店镇
- 成文日期: 2023-10-07
- 标 题: 晋安区新店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店镇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新安委〔2023〕7号
- 发布日期: 2023-10-0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部门、金城产业发展与古城保护中心、民营工业集中区: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制定《新店镇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晋安区新店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新店镇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
行动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针对本镇今年以来火情频发,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峻,为进一步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新店镇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辖区隐患底数,运用好已有的安全风险评估成果,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台账,为我镇安全生产机制体制建设、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源头准入、分类分级管控、降低城市风险等方面提供决策依据;二是镇直各有关部门、金城产业发展与古城保护中心、民营工业集中区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三是村(社区)发挥属地管理责任,对企业的准入管控进一步加强,使得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排查大型城市综合体、宾馆饭店、养老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沿街店铺、家庭作坊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出租房、群租房等重点场所。重点整治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擅自加层扩建、楼梯错位;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阻塞;消防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运行不畅、边施工边使用;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等违规停放充电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设施器材维护保养、配电房及供氧站等重点部位安全、自建房出租屋疏散楼梯逃生软梯配备、值班及防火检查巡查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镇企业办、镇文化站、镇旅游办、镇卫计办、镇民政办、镇统战办、镇城建办、镇物业站、镇教育办、新店派出所、新店供电所、金城产业发展与古城保护中心、民营工业集中区、各村(社区)
(二)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检查燃气场站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包括天然气门站、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点、区域调压站等燃气场站的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测、维护情况。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包括燃气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督促餐饮场所挂牌公示三证,正确使用燃气浓度报警器。
牵头单位:镇城建办
责任单位:镇企业办、镇安办、金城产业发展与古城保护中心、民营工业集中区、各村(社区)
(三)商贸领域。重点排查城市综合体和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住宿场所(星级宾馆除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重点整治商贸流通企业、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等环节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旧货流通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旧货不规范、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液氨制冷设备存在泄漏、燃烧及爆炸风险;农产品批发市场大棚等交易场所在遇到极端天气时引发安全隐患等问题。
牵头单位:镇企业办
责任单位:镇安办、镇城建办、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寿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金城产业发展与古城保护中心、民营工业集中区、各村(社区)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非化工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严管化工库、油库等重点危险化学品经营;加强氰化钠、醋酸酐、硝酸铵、硝化棉等涉剧毒、非药品类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烟花爆竹风险管控;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等重点企业及单位。重点抓好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危化品罐区及现役装备、涉及“两重点一重大”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消防法规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寿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秀峰交警中队、金城产业发展与古城保护中心、民营工业集中区、各村(社区)
(五)工业领域。加强检维修作业、外委施工作业、停限产、动火作业等非正常生产状态的安全监管,对动态安全风险实施有效管控。加大有限空间安全整治力度,做好燃爆火灾、中毒窒息等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牵头单位:镇安办、镇企业办
责任单位:金城产业发展与古城保护中心、民营工业集中区、各村(社区)
(六)建筑施工领域。重点巡查在建工地未佩戴安全帽、内页材料不齐全、施工现场缆线下地等情况;50年以上房屋年久失修情况。排查全镇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水系治理工程。整治东片区拆运过程中扬尘防控不到位、钢筋裸露、绿网铺设不到位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违规使用;模板支架材料及构配件、外脚手架材料及构配件、爬升式脚手架搭设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不足、材料防火性能不满足要求、乱拉电线、乙炔瓶和氧气瓶未规范使用等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
牵头单位:镇城建办
责任单位:镇大农口、金城产业发展与古城保护中心、民营工业集中区、各村(社区)
(七)历史建筑与文物保护领域。重点巡查历史建筑房屋堆料、杂乱情况;线路老化或布线安全隐患情况;天花板老旧易坍塌安全隐患;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设置不合理或堵塞的安全隐患;管理不善、人为因素、自然灾害(台风、暴雨、山体滑坡)等原因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镇城建办、镇文化站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八)道路交通领域。深化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等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和长隧道、单洞双向通行隧道等公路隧道专项治理,强化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建设。清理整治违规开口及农村“马路市场”,排查整治客货运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和交通违法处理情况。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车辆管控;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校车超载、“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五小车辆”、电动自行车等事故多发重点车型交通违法查纠;严查酒醉驾、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严厉整治“百吨王”货车。
牵头单位:秀峰交警中队
责任单位:秀峰交警中队、镇道安办、新店镇派出所、城管二中队、金城产业发展与古城保护中心、民营工业集中区、各村(社区)
(九)特种设备领域。结合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特种设备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突出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气瓶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严格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督促运营使用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做到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切实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牵头单位: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寿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单位:金城产业发展与古城保护中心、民营工业集中区、各村(社区)
(十)旅游安全领域。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等人员易聚集的临水不安全等重要部位安全隐患,加强对玻璃栈桥类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风险管理,指导旅游景区健全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完善流量控制方案,强化景区重点区域流量分级监控管理。
牵头单位:镇文化站、镇旅游办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镇旅游办、镇园林所、镇水利站、各村(社区)
(十一)城市管理领域。全面排查取缔无证经营垃圾堆场、露天堆场废品收购点,整治乱拉电线,防火装备不齐全,堆放易燃物现象。重点巡查工厂周边的“三合一”重点场所私拉电线情况、建设项目临时配套设施用地审批情况、各村基层办公活动场所与宗祠寺庙复建还建情况、私搭滥建及私挖地下室情况。排查整治随意占道、乱摆摊点等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路边设置道旗广告现象。
牵头单位:区城管二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十二)森林防火领域。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重点整治田间地头零星烧杂、祭祀用火、农业生产用火、施工用火、其他违规用火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管理责任,健全应急队伍和基础设施,提高森林防火的整体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镇林业站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其他行业领域。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均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镇直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实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0月7日前)。镇安办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镇直各有关部门、金城产业发展与古城保护中心、民营工业集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相关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同时,重点行业领域牵头(责任)单位要梳理明确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隐患判定标准或检查事项。
(二)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聚焦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应当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对轻微的违规违章行为,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月15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本质提升。
各村(社区)应于每周一上午将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等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给对应的镇直部门。镇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好相关数据,并于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将《新店镇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行动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镇安办汇总。
镇安办联系人:李霖,联系电话:87935031,邮箱:xdzab2021@163.com。
附件:1.新店镇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行动汇总表
附件1
新店镇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行动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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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业领域 |
排查清单 |
具体地址 |
隐患清单(存在问题) |
整改清单 |
企业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镇直责任部门 |
责任村(社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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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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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填写检查单位(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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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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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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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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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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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村(社区)应于每周一上午将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等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给对应的镇直部门,镇直部门汇总后报送至镇安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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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格填报行业领域为城中村群租房、建筑工地、历史建筑、垃圾堆场、三边三乱、村集体厂房、水系河道、商贸楼宇、工业园区、学校、景区非景区、养老院、危化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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