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902-1100-2018-0002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新店镇
  • 成文日期: 2018-02-02
  • 标    题: 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新政办〔2018〕13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5
  • 有 效 性: 有效
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晋新政办〔2018〕13号
来源:晋安区新店镇 时间:2018-02-05 09:34
   根据省、市、区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政府《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晋新政[2017]31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镇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和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工作特点,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织企业自检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消防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增强企业消防安全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消防安全形势安定稳定。

二、工作范围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企业落实各类检查中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作业、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重点监管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储罐安全监控检测情况(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2.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重点检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化工库及成品油储罐区。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加油站,剧毒品经营企业,气体充装企业,店面经营企业。

4.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经许可生产后其安全使用许可条件是否发生变化。

5.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建立档案,是否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措施、配备器材并进行演练,危险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相关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6.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检查零售网点从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零售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识,零售场所配备消防器材情况,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渠道的烟花爆竹,严禁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对春节期间的临时零售网点进行重点检查

三、整治重点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员工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定,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重点部位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识;

3.是否与其它场所保持安全间距,是否落实防火防爆技术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是否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区内;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灭火设施及器材配置是否按要求设置,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5.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演练;

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企业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9.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等;

10.水泵房、配电室、各种机房、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11.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12.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动火作业许可情况;

13.其他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二)烟花爆竹企业

1.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2.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3.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4.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5.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

6.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7.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8.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

9.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

10.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四、工作方式

(一)强化属地排查。村(社区)、金城民营工业集中区要围绕工作目标,明确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认真检查火灾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辖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做到排查到位、督促到位、整改到位。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消防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严格按照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人制度要求,组建现场监管小组,落实防控措施,集中力量整治。

(二)企业全面自查。各危化、烟花企业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自纠工作,制定专项方案,结合本实施方案工作重点内容,发动全体员工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组织工艺、设备、安全等部门人员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企业要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间的应急预案,各企业的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推进督导检查。镇安办将对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专项督查和抽查,并对各村(社区)、金城民营工业集中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与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要根据本区实际,深入分析制约消防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专项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区各阶段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把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各类安全风险,把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结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了解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掌握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员工达到消防安全“三懂三会”,即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急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广泛学习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各种方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同时,针对夏季高温、冬春干燥和8、9月份台风多发等气候特点,加大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广泛普及应急处置常识。

(四)注重加强工作结合。要把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推广实施“一图一卡一册”等工作紧密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督查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利用“一图一卡一册”构建形成风险分级管控和现场应急处置双重防控体系;对查出的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要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要针对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

村(社区)、金城民营工业集中区要严格落实工作情况报送制度,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和总结,上半年和全年的消防排查整治台账、工作总结分别于每年6月5日前、12月5日前上报镇安办(总结内容应当包括组织部署和宣传发动情况、排查整治工作数据、督导奖惩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2018年225日前报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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