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新店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晋安区新店镇 时间:2017-11-07 11:4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晋政办〔2017〕152号)精神及《新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群众办事,现将新店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每月公开全镇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2、完善我镇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政务公开栏公开新店镇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

3、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晋安区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细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采取批量集中采购模式的,并在网站公开采购预公告及征求意见情况、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告、采购合同、采购结果等信息。

二、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着力推进我镇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中,从交易公告、交易进程到中标(成交)结果等全流程交易信息集中全面公开在“晋安区门户网站”,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三、社会救助和劳动保障信息公开

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救助流程,按季度公开受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数及人均救助水平。

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1、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细化公开申报条件、危房等级评定标准、贫困类别、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拨付方式等信息。

2、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及完成情况,包括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基本建成、年度投资、新增住房租赁补贴、公租房分配及退出等信息。

3、公开用地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征地相关信息,并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明确栏目定位,避免同类信息在不同栏目进行发布,影响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效率和体验。

2、全面梳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系统建设情况等,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切实解决更新慢、敷衍了事等问题。

六、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确保公众申请得到及时受理,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1、正式受理申请后,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规范答复,杜绝不予理睬、不予答复和不经调查核实就轻率答复等现象。

2、对于无法准确判断申请人诉求的公开申请,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

3、对于申请事项明确的公开申请,针对申请内容作出规范答复。

4、对于不予公开信息的答复,在告知书中写明依据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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