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新店镇 时间:2025-01-13 17: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新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依托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zja.gov.cn/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可与新店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6号;联系电话:87935066;邮编:350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镇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历年累计134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组织领导等;(2)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信息;(3)三公经费;(4)重大工程项目;(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24年我镇通过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的文件均已移交晋安区档案局。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镇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不断探索新形式、接地气、贴民意的工作方法,努力抓热点、解疑点、破难点,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2024年,12345平台等渠道共受理23504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我镇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2份,历年累计60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镇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秉持严谨务实之风,全方位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体系。一方面,持续健全审查、属性认定、发布以及动态调整等一系列关键机制,确保信息流程严谨性与科学性;另一方面,聚焦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划信息等核心要点,对这些重要政府信息实施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分类与规范管控,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向企业与群众公开无涉密风险的文件资料及数据,精准发力、靶向施策,以扎实的信息管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四)平台建设方面

  着重凸显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首要阵地的关键效能,优化栏目架构,深度推进集约化平台的革新升级,力保公开信息兼具全面性、准确性、权威性,做到发布零时差、获取高便利,让民众第一时间掌握政务动态。充分挖掘政务新媒体潜能,以区政府官网、新店镇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借助微信公众号“新店在线”等信息端口,打破信息孤岛,整合各方资源,精心雕琢内容、创新传播形式,持续提升传播速率与影响力,全方位拓宽政府信息触达群众的广度与深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执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相关保密条例,配合校对环节,杜绝信息发布错漏。明确1名工作人员兼职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4年度,我镇未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3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更新及时性不足。部分口办未能形成高效的信息收集与更新机制,导致一些政策动态、民生项目进展等信息发布滞后。二是信息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一些公开信息存在内容简单、笼统,缺乏深度解读的问题。三是公众互动反馈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后,对于公众的咨询、质疑和建议,缺乏及时、有效的回应机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更新保障制度。明确各部门信息更新的时间节点与责任人,例如,规定政策类信息在出台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发布,后续根据实施情况每周更新一次动态;政府信息动态每月至少更新一次进展,确保信息紧跟实际步伐。

  二是强化信息内容审核与深度加工。强化三审三校制度效用,丰富政府信息内容细节。如针对重大项目公示,不仅介绍基本情况,还可以解读文章,配套图表、视频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展现项目全貌,让公众看得懂、用得上。

  三是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效能。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进行详细阐释,以通俗易懂的指南形式向社会公布,确保公众明晰申请流程;紧密结合政府重点工作、民生热点事项以及社会舆论关注焦点,精准圈定信息公开的核心范畴,让资源聚焦于关键信息披露,保障民众知情权的精准落地。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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