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907-3000-2018-001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象园街道
  • 成文日期: 2018-12-04
  • 标    题: 关于印发象园街道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象政〔2018〕202号
  • 发布日期: 2018-12-1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象园街道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榕晋象政〔2018〕202号
来源:晋安区象园街道 时间:2018-12-10 10:47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有关部门:

  《象园街道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4日      

   

   

   

   

  象园街道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确保在发生红火蚁疫情时,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街生产生活、公共设施、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及省、市、区应急预案,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涉及的红火蚁疫情应急控制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的原则,采取相应综合性防治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红火蚁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由政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原则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街道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机构

  为确保红火蚁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处理象园街道重大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街红火蚁疫情的防控工作,作出红火蚁疫情应急防控的重大决策。指挥部下设工作组,负责落实有关红火蚁疫情应急防控决策部署,督促各社区及相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街道指挥部成员主要由街道爱卫办、街道市容综合办、街道财政所、街道综治办、街道环卫所、区城管六中队、街道宣传口、街道卫计办、象园卫生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街道爱卫办:部署辖区内各社区做好疫情监测与预防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疫情控制和扑灭技术方案;配合上级单位划定疫点、发生区,必要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封锁措施;监督、指导对发生区(点)内红火蚁的铲除扑灭工作;根据疫情发展需要,建议相关部门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药品、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依据疫情发展趋势,必要时向街道办事处申请用于封锁、扑杀红火蚁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疫情处理预备队人员的培训;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对疫点、疫区及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

  街道市容综合办:负责做好辖区的公园、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的红火蚁调查及防控工作。

  街道财政所:负责保证红火蚁疫情应急控制所需经费,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街道综治办: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参与做好疫区封锁、扑杀红火蚁等工作,协调象园派出所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街道环卫所、区城管六中队:负责垃圾废土、固体废物等的红火蚁调查及防控工作。

  街道宣传口:积极协调相关媒体做好该项工作的正面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街道卫计办、象园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并及时将疫情信息告知所在社区。

  二、其他有关红火蚁疫情应急防控相关工作

  由各社区负责,参照街道指挥部成员工作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红火蚁疫情应急防控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疫情报告、确认和公布

  一、疫情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

  2)从事植物种植及加工、贮藏、运输等经营单位和个人;

  3)从事植物病虫害研究、教学的单位和个人;

  4)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

  (二)报告时限和程序

  1.疫情的报告。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可疑红火蚁疫情时,必须立即向所在街道指挥部报告,街道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确认为红火蚁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指挥部办公室。

  2.疫情发生与处理的报告。疫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应于每月5日前将本辖区内疫情发生以及扑杀、封锁、消毒、监测、检疫等疫情处理情况汇总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3.解除封锁的报告。街道指挥部可根据疫情发生情况,经请示区指挥部同意后采取封锁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封锁解除依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实施。解除封锁后,街道指挥部要及时将疫情处理工作总结、解除封锁时间、解除封锁审查报告等情况报至区指挥部办公室。

  4.街道指挥部在上报疫情时,应同时将情况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

  (三)疫情报告管理

  1.专人管理疫情报告。街道指挥部要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并对每起疫情建立完整档案。

  2.设置专门疫情报告电话。街道指挥部要设置专门疫情报告电话,保持信息传递渠道的畅通。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植物疫情。

  二、疫情确认及疫区的划定

  (一)疫情的确认

  1.现场检疫鉴定。街道指挥部派出的工作人员现场检疫疑似患病植物,如确认其为红火蚁患病植物,及时做好证据保存等作为采取扑杀等综合性措施的依据工作。

  2.省级实验室或农业部指定的实验室确认。对于疑似疫情,街道指挥部要及时采集标本送省级植物检疫机构指定的实验室进行鉴定。

  (二)疫区的划定与撤销

  1.发生点、发生区

  发生点是指红火蚁发生的地点。根据红火蚁具体发生分布及可能传播情况,结合地理环境,其有效蚁巢外缘10米范围划定为一个发生点;两个有效蚁巢外缘距离在40米以内,视为同一个发生点。

  发生区是指红火蚁发生为害的区域。发生区范围按发生点外缘100米范围划定,若遇河流、公路等情况,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面积计算应减除天然湖泊、水库、鱼塘等面积。

  2.重点监测区

  重点监测区是指发生区外缘500米范围应设点定期监测的区域。

  3.疫区

  疫区是指红火蚁发生危害严重地区,发生范围3个疫点以上,以发生点为中心,半径5-10公里范围内区域。疫区的划定由区指挥部勘测,省农业厅核实后提出,疫区的撤销由区指挥部提出,报省政府批准撤销,并报农业部备案。

  三、疫情信息的公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有关植物疫情公布的规定,农业部统一管理并公布红火蚁疫情。区指挥部在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发布疫情后,及时向社会通告相关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具体情况,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防控工作。街道指挥部应当积极配合。

   

  第四章  应急响应

  一、疫情发生地街道的应急响应

  确认为红火蚁疫情后,街道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疫情进行控制和防除,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启动疫情应急预案,指定疫情防控方案,提出封锁措施并组织实施;街道指挥部应随时掌握疫情态势,及时将疫情控制、扑灭进展情况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二、应急响应的解除

  根据区政府关于调整应急响应的通知,随时调整街道应急响应,直至解除应急响应。

  第五章  控制措施

  一、检疫

  街道指挥部在接到可疑红火蚁疫情的报告后,应立即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确认为红火蚁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指挥部办公室;不能现场确认的,采集好发生点动植物样本报送区指挥部或有关部门作进一步确认。

  二、防除

  确认为红火蚁疫情后,街道指挥部应立即根据制定的疫情防控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对疫情进行封锁、控制和防除;并根据疫情发展需要,适时启动疫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工作。

  三、监测

  对疫情发生区与重点监测区实施定点、定期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四、疫源分析与追踪调查

  根据疫情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调出的植物、植物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草皮、垃圾废土、建筑余泥、塑料制品、堆肥等)等应开展追踪调查,一经查明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宣传教育

  以正面宣传为主,利用各种方式、各种场合和各种手段普及红火蚁调查与防治知识,争取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保证正常的工作与生活秩序。

  六、处理记录

  街道指挥部必须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做好完整的详细记录,以备检查。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街道爱卫办牵头对红火蚁的防治、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进行合理储备。

  二、资金保障

  对于红火蚁应急防控物资储备、疫情处理、疫情监控所需经费,街道财政应列入年度预算,保证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七章  有关说明

  一、从事农作物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作出的规定。

  二、本预案由街道爱卫办牵头制定,由街道办事处批准、印发实施,并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晋安区象园街道红火蚁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陈光兴(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员:许钟玲(街道爱卫负责人)

          黄春生(街道市容综合办主任)

          游溥洲(街道财政所副所长)

          陈春燕(街道综治办副主任)

          柯铭贤(街道环卫所副所长)

          陈忠坚(区城管六中队指导员

          李佳颖(街道宣传干事)

          周未阳(街道卫计办流管站站长)

          陈秀惠(象园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向平(象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爱群(双坂社区居委会主任)

            瑛(乐园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吴紫微(连辉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俞开铿(乐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鋆(菊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方志萍(南湖社区居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工作组,组长由许钟玲同志担任,组员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具体负责红火蚁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以上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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