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903-1100-2018-0002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岳峰镇
  • 成文日期: 2018-09-12
  • 标    题: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峰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岳政办〔2018〕43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峰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晋岳政办〔2018〕43号
来源:晋安区岳峰镇 时间:2018-09-16 16:47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岳峰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2

 

岳峰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福州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榕政办发〔201812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18]215),结合实际,制定我镇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坚持属地原则,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二是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部门职责分工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陵园、骨灰楼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

镇宣传口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

镇经济办负责对接上级发改、物价部门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

镇卫计办负责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和医疗机构内设太平间有关情况的排查,对接上级卫计部门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内设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

镇统战口负责排查并依法规范宗教场所的焚化点和焚化对象;负责排查并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和骨灰寄存等行为。

镇城管办负责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冥纸、花圈等丧事用品的行为;查处在市区公共场所搭设灵堂、灵棚、充气拱门等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

岳峰派出所负责对本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管理情况的排查,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

镇司法所负责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

鼓山国土所负责对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情况的排查,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

镇农业中心负责对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情况的排查,对接上级林业部门纠正和查处毁林建设公墓、违规建设坟墓行为。

镇城建办负责陵园、骨灰楼等殡葬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

岳峰市场监管所、福新市场监管所负责依法查处殡葬行业无照经营、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

地税岳峰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偷漏税款或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等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制定具体组织实施方案,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开展整治行动。

三、主要职责

    除负责辖区内殡葬设施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外,着重做好整治毁林建墓、违规建墓行为。组建由民政、林业、土地、城管等部门及各有林村参加专项整治工作队,建立定期不定期巡山制度,一个山头一片山坡逐一巡查,对乱建坟墓、旧坟翻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四、重点整治任务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统战口、城建办、国土所、农业中心。具体任务:社会事务办负责调查摸底各村未经审批设立的经营性公墓、城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农村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等安葬(放)设施的数量、占比;社会事务办、统战、城建办、国土、农业口进行联合整治。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责任单位:国土所、农业中心、社会事务办。

具体任务:国土所在社会事务办调查摸清底数基础上,会同社会事务办调查摸底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经营性公墓、城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的数量、占比;国土、农业口、社会事务办联合进行整治。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城建办、国土所、农业中心。

具体任务:社会事务办、城建办负责调查摸底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建设规划的公墓数量、占比,并共同进行整治;国土在社会事务办调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会同社会事务办负责调查摸底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建设用地面积的公墓数量、占比,社会事务办、国土、农业口联合进行整治。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

具体任务:负责调查摸底向不符合规定的对象预售墓穴(格位)的经营性公墓数量及预售的墓穴(格位)数量。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

具体任务:负责调查摸底经营性公墓占比1平米、超过1平米、小于1平米的墓穴数量及分别占比;负责调查摸底农村公益性墓地建造家族墓地占地超过1平米的墓穴情况,并进行整治。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对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经济办、社会事务办。

具体任务:经济办、社会事务办负责调查摸底,并联合进行整治。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

具体任务:负责调查摸底向村民以外的人员出售墓穴数量、占比,并进行整治。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责任单位:统战口、社会事务办、岳峰市场监管所、福新市场监管所。

具体任务:统战口、社会事务办、岳峰、福新市场监管所负责调查摸底未经审批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的数量、容纳量、服务对象、收费情况,并联合进行整治。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该行为主要指殡葬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或商品中,违反公开、公平和诚信原则,采取欺诈、强迫等不正当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责任单位:岳峰市场监管所、福新市场监管所、社会事务办、经济办。

具体任务:岳峰市场监管所、福新市场监管所、社会事务办负责调查摸底办理证照、机构数量、办公场所、人员数量、业务范围、遗体接运手续、群众投诉等情况。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整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

责任单位:岳峰市场监管所、福新市场监管所、晋安地税岳峰分局、岳峰派出所、交警中队。

具体任务:岳峰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调查摸底并查处殡仪服务机构非法改装殡仪车的行为;交警中队负责调查营运车辆接运遗体的情况;晋安地税岳峰分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殡仪服务机构偷漏税款或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等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3.欺行霸市行为(该行为主要指以暴力、要挟、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某一区域的某一项或多项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欺压同行,强买强卖,排除或限制竞争等情况)。

责任单位:岳峰市场监管所、福新市场监管所、卫计办、社会事务办、岳峰派出所。

具体任务:负责对有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的单位、个人进行调查摸底并整治。

全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的具体有:陵园、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高铁、高速公路沿线风景区、旅游区、水源、耕地、林地保护区以及有林村硬化道路两侧视线内裸露的坟墓。

五、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8月底)

按照市、区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并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8-920日)

组织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925日前)

社会事务办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我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镇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各村(社区)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党委和政府加强对辖区整改情况的考核,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2018930日前)

我镇要对本辖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注重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应用于制度机制创新和日常服务管理之中,为修订完善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提供实践依据。我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于9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相应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镇层面每周组织一次情况会商,每周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组织一次联合督查,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在9月份以后将继续保留,继续组织领导我镇在殡葬领域的改革和推进工作。

(二)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各有林村(社区)要针对三环、绕城高速沿线、风景区、水库周边硬化道路两侧裸眼视线范围内的乱建坟墓、旧坟翻新等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各有林村(社区)要建立定期不定期巡山制度,一个山头一片山坡逐一巡查,对乱建坟墓、旧坟翻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深化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镇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各村(社区)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镇里成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活动期间设举报投诉电话0591-83923660,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协商会议、联合执法、联合督查、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舆论监管等6项工作机制,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村(社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机构情况、行动实施方案、举报渠道等信息报送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期间每周四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将具体组织实施方案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晋安区岳峰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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