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903-1100-2019-0001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岳峰镇
  • 成文日期: 2019-04-01
  • 标    题: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峰镇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4-0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峰镇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通知
来源:晋安区岳峰镇 时间:2019-04-03 10:11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岳峰镇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1

  岳峰镇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是每年一次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证我镇清明节祭扫活动顺利进行,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和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平安、温暖、文明、和谐。

  工作原则:

  (一)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理责任制,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

  (二)以人为本,体现便民、利民、殡葬为民的服务宗旨,确保祭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四)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快速处置。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地区和高峰期

  我镇重点区域:登云水库周边、三环路沿线及周边地区。

  高峰期为清明节前一周的周六至清明节后一周的周日,高峰日为清明节当天、高峰期的周五和周六。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成立清明节群众扫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组 长:林 江(镇政府副镇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副组长:黄可钦(镇城管办主任)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的组织、指挥、协调,协助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副组长:宋金山(镇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协调,协助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副组长:刘建双(城管三中队队长)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干扰处置或聚众闹事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主要负责对各村、社区清明祭扫情况的收集、掌握,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加强请示报告。

  成 员:

  薛锡榕 (镇民政办主任)

  郑建华(镇民政办副主任)

  黄 炜(镇民政办干事)

  主要职责:在应急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具体工作。

  各有关村、社区也要成立清明节群众扫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协调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镇民政办报告;

  4.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协调公安交警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请求公交部门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协调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镇民政办报告;

  4.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协调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镇民政办报告;

  3.协调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协调交通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迅速报告镇民政办,协调安全、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协调公安部门迅速到现场处置;

  3.组织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

  4.协调消防车到现场扑灭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协调公安、应急管理、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协调解决。

  (八)在祭扫重点区域聚集上访人员时

  1.及时联系公安部门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

  3.现场人员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先行组织安排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应请示区民政局研究予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清明祭扫高峰日,各有关村、社区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小组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领导小组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及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证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各种勤务车辆(消防、救护)、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四)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充分认识消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要组织消防演习和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除隐患。

  (五)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六)各有关村、社区应根据本预案,确定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区域,细化完善属地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七)清明期间镇民政办工作人员要深入各辖区内重点祭祀场所检查文明安全祭扫工作,确保祭扫要有相关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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