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1-12-31 09: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1282)要求,由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111120111231止。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本报告的电子版下载(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jinan-fz-fj.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1—83926179

一、概述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1142号)要求,2011年我区政府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1、加大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公开了经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并做好财税政策和预算执行情况解读工作。重点公开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

2、进一步加大了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信息透明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信息透明度。

3、进一步加大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公开了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计划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加大了产业、生态、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规划公开力度,公开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及时发布本辖区政府投资的重点投向。公布了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以及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4、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全面公开了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办理。依托网上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加大了房地产开发、征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5、进一步加大政策公开力度,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结果和执行情况的公开透明。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制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时积极通过有效途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强农惠农、便民生活、和谐平安及防灾减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策执行情况。

6、有序推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学校、医院、计划生育、供电、环保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

7、持续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力度。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依据和条件等方面的基本状况。积极推动政风行风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情况,及时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相关监督检查情况。推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卫生、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领域中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环境质量的处罚信息。

8、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的科学性。畅通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提升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服务水平。结合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社区、农村等基层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9、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区政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确定了分管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稳定,明确工作职责,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结合公务员考录和培训,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法制宣传,引导公众有序参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10、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公共查阅场所管理、统计报送、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1、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评议工作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1年度对乡镇(街道)及区直机关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体系,细化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实效。区政府办公室、区效能办深入基层开展督查调研,加强对本区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工作细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1年我区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3条,历年累计1437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信息112条;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04条;

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41条;

4、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3条;

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0条;

6、其他各类政府信息113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区政府网站、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及其他便民渠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1年度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6件,历年累计52件,主要受理方式是当面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16件,其中“同意公开”7件、其他答复2件、“不予公开”的7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免予公开范围5”、“免予公开范围6 ”类的信息,“不予公开”的原因是公民申请的信息属于保密范畴。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的情况,历年累计受理行政复议1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还不够稳定;三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四是监督检查力度还有待加强,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五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是太了解。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继续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分管的领导,落实工作人员,保证队伍的稳定,做好工作衔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可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整合信息资源,补充完善公开信息。三是建立并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制度,明确责任和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管理,严格审核上传信息。

2、拓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依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于《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并结合市、区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工作的权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2)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做好依申请答复处理工作。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避免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水平。

3)探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区政府网站建设,强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的作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4)继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定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督促各单位公开办事项目,有效整合并及时更新所属各单位办事公开信息。指导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计划生育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继续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2)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社会评议、宣传培训和工作年报等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3)严格检查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严格考核评比,对违反《条例》及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通过考核,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623

14371

  其中:1.网站公开

1580

13991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6

5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4

27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1

24

     5.信函申请数

1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6

5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7

3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

     3.否决公开答复数

7

11

          4.其他答复总数

2

8

行政复议数

0

1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