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01-19 10: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4〕170号)要求,由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本报告的电子版下载(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jinan-fz-fj.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1-83926179。

一、概述

2014年,我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好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我区政府按照省、市办公厅的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本区政府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稳步推进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及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区档案馆。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要求,我区根据业务分工,对信息公开要点中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根据要点细化了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将我区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我区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2014年全区共主动公开信息982条,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大了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信息的公开;做好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事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加大了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我区各公开义务主体均按照要求,及时向区档案馆移交电子和纸质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于历年应移交未移交的政府信息,各公开义务主体继续清理并移交。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所有信息公开前,均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严格把好主动公开关。

(4)健全政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坚持实行专人收集舆情信息机制,及时提交各类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发挥作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回应民众关切。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今年我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让群众可以更方便的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同时做好我区政务微博与群众的互动工作。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我区有行政审批权力的机关,都已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行政审批平台上公开。同时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平台上公开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着重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同时梳理并公开了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权力清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依法行政。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进一步扩大和规范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区政府各单位均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和本单位政务公开栏上,对本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进行公开。建立全区的财政收支状况月度、季度、年度定期公开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收支专栏公开相关事项。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专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公示公告专栏,相关征地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均在该栏目向社会公开。同时在门户网站设置公共资源配置专栏,在该栏目上公开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出让、产权交易信息。

5、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促进科技领域信息公开。为规范区本级科研项目征集和管理,今年将《关于对2011年-2013年到期的晋安区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和《2014年晋安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在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促进我区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2)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我区加强基层医疗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住院、护理、处置治疗、检验、手术等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公共卫生专栏公开医疗卫生信息。我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已将所有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所在单位的公示栏上公开。晋安区医院目前已实现收费信息电子化,在一楼收费大厅设立收费查询系统,患者可以自助相关收费标准。

(3)加大了就业信息公开力度,区人社局通过“摇工作”平台录入岗位信息约2.9万条,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了一个招聘信息平台。

(4)加强了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相关专栏上公开社会保障、社会公益,救灾优抚等信息。

6、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积极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在网站上设置环境保护信息专栏,公开环境卫生整治、污染整治及环保保护相关制度信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专栏,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企业信用信息。

(三)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和队伍建设

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一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救济、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保密部门依照职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求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专职和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

(四)多种渠道并行,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方便群众获取所需信息。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规范新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处于显著位置。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区政府大楼LED屏、区机关大院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都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区档案馆设立新的便民查询点,群众就可以方便快捷的查询所需的电子或纸质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4年我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2条,历年累计148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信息92条;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18条; 

 3、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

 4、行政许可类信息103条;

 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6条;

 6、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62条;

 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7条;

 8、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7条;

 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92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各乡镇街及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大屏幕LED屏及其他便民渠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4年度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8件,历年累计144件,主要受理方式是当面申请6件、网上申请3件、信函申请数49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58件,其中“同意公开”33件、其他答复25件、“不予公开”的0件;

(三)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福州市晋安区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4次、提起行政诉讼1次。历年累计受理行政复议5次,提起行政诉讼2次。

行政复议简况:1、申请人池伙等于2014年12月16日向晋安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宦溪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要求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一个月仍未回复,本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

2、申请人张敏等于2014年12月16日向晋安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宦溪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要求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一个月仍未回复,本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

3、申请人陈建国等于2014年12月16日向晋安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宦溪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要求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一个月仍未回复,本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

4、申请人池鹏凯等因被申请人宦溪镇人民政府超期未答复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于2014年9月3日向晋安区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案号:榕晋政行复〔2014〕64号),经审查,要求被申请人在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

行政诉讼案件简况:原告人王兆慧等对本机关作出的2014年第3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不服,于2014年7月28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号:(2014)榕行初字第155号),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晋安区人民政府在受理王兆慧等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进行了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程序合法,驳回王兆慧等人诉讼请求。王兆慧等人不服,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号:(2014)闽行终字第321号),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晋安区人民政府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群众想要知晓的信息未能公开。三是思想上不够重视、认识不够。一些镇街和部门领导没有正确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都亟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区直机关及各乡镇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常态化工作中,进一步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我区将通过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公众高度关注的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开政府信息的宣传力度。

三是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我区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考评机制,将定期组织人员检查督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82

1487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82

1487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58

14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6

43

          2.网上申请数

3

3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49

7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8

14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3

8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5

4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4

5

行政诉讼数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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